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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陇川县十五届四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40352   作者:  日期:2020/7/9

陇财办复〔202010             签发人:赵吉兴

 

对政协陇川县十五次会议

45号提案的答复

冯岩保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增加少数民族办节经费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发扬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的典范,继承、弘扬、发展民族传统文化,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县人民政府将民族节日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视财力情况及年度举办规模增加资金量,如2019年五种少数民族单个节日经费由历年的15万元增加到20万元。同时积极向上争取并统筹县级资金投入民族节日场所建设资金2085万元,进一步提升了活动场所的硬件设施。

近年来随着政策性增资及各项民生项目的实施,财政支出逐年大幅增长,而国家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造成地方财政收入大幅减收,财政收支平衡压力逐年增大。加之根据中央、省州财政支出必须优先保障“三保”的精神,当前县级财政可支配的财力仅保障 “三保”基本需求已十分艰难,财政运行举步维艰,无法足额满足举办民族节日实际需求。在以后年度中将视年度县级财力情况提高民族节日经费,为弘扬民族文化作出积极的贡献。

 

 

 

                     陇川县财政局

                            202062

文章来源:陇川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