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11月至12月,德宏州审计局对德宏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以下简称州农技推广中心)实施的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蔬菜建设项目资金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州农技推广中心2015年收到财政拨入项目资金4000000元;项目支出4000000元,分别用于芒市拉老大棚项目材料及工程3860830.7元、州农技推广中心试验大棚更换顶膜工程139169.3元。
审计结果表明,州农技推广中心基本按照项目计划实施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审计也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未经报批变更使用项目结余资金及项目竣工结算不规范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德宏州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州农技推广中心进行了整改。
(一)未经报批变更使用项目结余资金139169.3元。
州农技推广中心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蔬菜建设项目资金到位4000000元,通过招投标实施项目支出3860830元,项目结余资金139169.3元。项目结余资金未重新规划和编制方案,未完善变更使用报批手续,直接用于本单位试验大棚更换顶膜工程支出139169.3元。
整改情况:州农技推广中心向德宏州财政局、德宏州农业局补报变更使用项目结余资金请示,德宏州财政局、德宏州农业局已批复同意变更。
(二)项目竣工结算不规范。
项目完工后,州农技推广中心未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
整改情况:州农技推广中心已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编制了项目结算书,进行了审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