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梁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25日,对梁河县城区道路新建、改造工程项目—道路提升改造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此次仅针对项目截止2018年1月25日的基本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阶段性审计,并出具阶段性审计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梁河县城区。项目涉及道路19条,全长14915.57米,其中:新建道路13条,长8804.54米;改造道路6条,长6111.03米。 此次跟踪审计范围包括:勐底路、龙兴路、南甸路、振新路、先锋路、工业园区厂区连接线、文化路等7条道路。
根据被审计单位所提供的资料,项目按基本建设程序执行,项目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财务核算能遵循相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由于是阶段性审计,项目仍在实施过程中,从目前提供审计资料来看基本建设程序、工程管理、工程进度仍存在一些问题。
二、项目资金收支情况
1.截止2018年1月25日,项目资金收入合计22 958.87万元,其中:浦发银行贷款22 837万元,县财政拨入利121.8 3万元。
2.项目资金支出合计19 492.69万元,其中:归还德宏城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代垫政府30%配资6 851.1万元,梁河县康鼎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进度款7 000万元,利息支出1 223.09万元,工程前期费用338.9万(可行性研究费15万元,付监理费100万元,工程检测费14万元,勘察设计费200万元,环评费9.9万元),闲置资金原渠道退回4 079.6万元。
3.项目资金账面结余为3 466.18万元。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㈠工程建设程序存在的问题。
⒈截至目前,已实施的工程监理单位未下达开工令。
审计处理意见:责成县住建局、监理单位及时办理初步设计报告、开工令。
2.建设单位未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审计处理意见:责成县住建局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
㈡其它需要关注的问题。
1.进度方面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龙兴路道路、人行道开挖后长时间未施工给出行人员及车辆带来严重不便。建议重新安排进度计划,组织人力物力,争取按时完工交付使用。
2.监理监管力度不够,部份施工现场监理人员未及时到位。建议加派监理人员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国家相应规范严格落实监理制度。
3.设计人员未到位,部份现场出现设计变更设计人员未能及时到场。
4.建筑垃圾未能及时清理,导致污水管堵塞严重。及时清运弃土,弃土不得二次回填。
5.施工中沟槽开挖后如有积水,必须及时抽水,以免发生坍塌;在垫层浇筑时,保证基底无积水,避免混凝土离析。
四、审计期间已整改问题
项目初步设计尚未批复。2018年4月16日,德宏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关于梁河县城区道路改建工程-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德建复[2018]59号)文件批准项目的初步设计。
五、审计建议
㈠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完善项目相关建设程序资料。
㈡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各行其责,确保完成工程进度和质量。
㈢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并定期不定期对作业队伍进行安全警示教育;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安全设备。开挖中注意施工安全,如采用人工开挖的电力、通讯管网沟槽,开挖过程工注意原有管网的保护,特别是强电管网。
(四)加强现场管理规整。如现场混乱,材料堆放散乱,并对现场技术管理人员加强技能培训。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