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陇川县审计局于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对陇川县移民开发局(以下简称县移民局)2012年至2014年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资金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陇川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涉及陇川县龙江、麻栗坝2座水库,以及外县施甸鱼洞、大理冰川新兴苴、龙陵茄子山、龙陵岔河、龙陵阿鸠田四级站、保山北庙6座水库,2016年核定移民人口7469人。移民安置点分布在陇把、户撒、清平、城子、景罕、勐约、章凤、王子树8个乡(镇)。
该项目投资在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的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请陇川县级人民政府批复实施;50至200万元(不含200万元)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德宏州移民开发局审批;200万以上的由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审批。根据项目资金确定项目建设招标方式,投资在30万元以下的直接发包;30至100万元以下的进入交易中心合同谈判;100万元以上的公开招标。截止审计日,该项目已实施完成88个,2个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已报德宏州移民开发局待批复。弄相二组低产田改造、胜得小组石拱桥建设2个项目因其他部门已建设而未予实施。截止2016年11月30日,该项目资金收入合计5998.06万元,支出合计5630.54万元,已建设实施完成项目包括村级文化活动室、球场、卫生公厕、伙房、村内道路硬化、以及养猪场、机耕路、水塔、移民标牌建设等。2012年至2014年发放移民生活补助直补资金合计1007.7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资金专户储存,专人专账核算管理,审计中未发现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对部分移民村进行审计调查看出,县移民局通过项目的实施,使项目区村容村貌得到较大改善,为丰富村民的精神文化活动、提高移民经济收入做出了积极努力。但审计中发现专账中未分项目年度按具体项目设置明细核算,账上难以直观分清各年度每个项目报账支出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申报及建设审批程序方面存在与其他部门申报项目重复,资金已下达但未实施,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已请示未批复及未经请示建设实施,部份入账单据审核签章手续不完备及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超预算支出未报批。该项目实施完成中,有11个项目超预算支出合计37.37万元元。
(二)调整项目建设内容未报批。清平乡广外村委会洞么公厕及伙房建设项目,将伙房调整为挡墙,未请示报批。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责成县移民局按规定尽快完善项目调整报批手续。根据项目审计中发现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提升财务水平,完善报销审批手续,做到入账单据签章手续完备,入账及时,确保账证相符、账实相符;二是按具体项目细化项目资金核算管理;三是理清债权债务关系,其他应收款拨付工程进度款时,欠款单位应与发票收款单位一致;四是严格控制项目超支,做实项目申报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在预算范围内严格实施。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