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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审计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浏览量:14342   作者:  日期:2016/12/2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精神,根据《州委办、州政府办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1630)号,制定德宏州审计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为准则,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紧紧围绕“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审计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健全完善全方位审计信息公开解读机制,尤其要做好牵头落实的“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任务,努力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和审计信息公开实效,为“十三五”开局之年的审计工作起好步、开好头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组织领导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局电子政务工作组织领导小组领导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州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及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侯天辉同志兼任,成员由局办公室、法制科、财政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抽派人员组成。

三、职责分工

(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公开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做好州审计局政务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栏目设置、网页维护,“德宏审计”政务微信公众号信息更新、发布、维护,“96128”政务信息查询日常工作。

(二)财务室负责“三公经费”、单位预决算情况公开工作。

(三)财政金融审计科负责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公开工作。

(四)行政事业审计科牵头负责“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等热点内容公开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五)其他科室负责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公开内容,收集整理相关应公开信息的资料,并按程序报批。

四、公开内容

政务公开内容分为单位领导简介、审计法规、审计纪律、规范性文件、人事信息、计划总结、重要会议、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审计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审计结果公告、价格与收费审计情况、文件及解读、依申请公开、其他应公开的事项等方面。

(一)长期公开内容

1.与审计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局领导班子成员姓名、工作分工;

3.本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4.社会服务承诺自律制度;

5.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6.审计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

7.部门和岗位行政职权;

8.执法依据、程序、监督措施。

(二)定期公开内容

1.单位财务预算、决算报告;

2.行政处罚情况;

3.行政执法活动中履行职责情况。

(三)即时公开内容

1.符合审计保密规定的审计结果公告,审计过程中的有关工作信息等;

2.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情况;

3.审计发展规划、专项计划及相关政策;

4.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5.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社会关注的、反映比较强烈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和处理情况;

6.重大管理事项的决策情况;

7.执法投诉办理情况;

8.本局出台的工作文件、总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

9.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五、公开形式

本着“规范、实用、明了、方便”和便于人民群众监督的原则,凡需向社会公开的,可通过州审计局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形式进行公开,必要时可通过电视、报刊公众媒体进行公开;凡需向内部公开的,可通过公告栏、局域网、印发文件、召开会议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一)会议、文件。政务公开采取业务工作会议、发布新闻通稿、召开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运用文件、信息简报、情况通报、宣传资料等文字载体公开。

(二)网络公开。在德宏州审计局政务信息公开网和审计管理系统公告栏上不定期发布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3类信息的界定工作,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三)政务微信及其它形式。涉及范围广、时限性强,需要社会周知的事项,适时利用“德宏审计”政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必要时通过本州新闻媒体予以公开。

六、措施要求

(一)广泛宣传。召开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在全局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健全制度。进一步理顺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完善领导机构和专门办事机构,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建立和完善局政务公开各项管理制度、监督制度,用制度规范行为,用制度管理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三)选好载体。以德宏州审计局政务信息公开网为依托,编制网上公开目录和指南,建立完善政务公开栏,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栏内容,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州审计局公开工作水平。

(四)明确责任。办公室是州审计局政务公开的责任主体,各科室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五)加强保密。根据国家保密守则和德宏州国家保密局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保密工作,严格审核报批程序,做好政务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

     (六)注重时效。长期和定期公开内容应在信息对象出台更新后20日内进行公开;即时公开内容应本着即时高效的原则,随时发布,一般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发布。
文章来源:德宏州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