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审计局于2015年3月至4月,依法对陇川县林业局2013年、201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陇川县林业局是主管林业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为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8个股室、11个事业科室。
2013年部门总收入2838.49万元,部门总支出4332.22万元,较上年增长179.97%;2013年年初结转和结余5938.0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444.33万元。
2014年部门总收入3269.03万元,部门支出总额 4544.99万元,较上年增长4.91%;2014年年初结转和结余4444.3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168.3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林业局预算执行基本能执行批准的部门预算,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基本反映了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相关规定。但审计发现,县林业局及乡镇林业站在资产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审计期间发现,县林业局对存在拉用专款67.03万元上缴以前年度应缴未缴非税收入、未入固定资产核算574.64万元以及往来款列收支17.62万元等问题在审计期间进行了账务调整的整改;对存在虚列培训支出16.92万元和违规收取农户农村能源节柴灶(小灶)费用11.55万元使用的问题。县林业局根据审计决定将违规余额4.73万元上缴县财政局;对存在决算编制不真实和决算编制不完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比上年度增长52.11%,以及购置服装和材料未办理政府采购等管理不规范问题,县林业局积极健全和修改完善了公务用车、招待费用等管理制度。进行了强化财经法纪观念教育,严肃财经纪律等措施。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