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兴文代表:
您在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梁河县芒东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前期费用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州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经查,近年来已下达梁河县芒东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资金合计391.66万元,其中:云财教〔2014〕248号中央资金26.66万元、云财教〔2016〕123号中央资金355万元、云财教〔2017〕162号省级资金10万元。
上级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支付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需由地方承担。按照相关规定和财政事权划分,州财政每年预算安排教育的资金专用于项目配套,未单独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因此州教育体育局难以安排资金解决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希望您对教育事业发展和改革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
德宏州教育体育局
2019年6月30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