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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4416   作者:  日期:2019/8/23

赵兴文代表:

您在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梁河县芒东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前期费用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州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经查,近年来已下达梁河县芒东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资金合计391.66万元,其中:云财教〔2014248号中央资金26.66万元、云财教〔2016123号中央资金355万元、云财教〔2017162号省级资金10万元。

上级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支付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需由地方承担。按照相关规定和财政事权划分,州财政每年预算安排教育的资金专用于项目配套,未单独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因此州教育体育局难以安排资金解决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希望您对教育事业发展和改革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

                            

                           

德宏州教育体育局

2019630

文章来源:德宏州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