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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84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2967   作者:  日期:2018/8/8
多保萍、赵明快、郭明华、方岩所旺代表:  

你们在德宏州第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促进教育均衡,实现教育公平”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收到你们的建议后,我们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是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的一项重要任务。2014年教育部出台了“义务教育初中招生不能以文化考试分数作为录取依据”的相关政策,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初中招生改革的相关要求,推进芒市城区初中教育的均衡发展,州教育局和芒市教育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州民族初级中学与芒市民族中学联盟办学的改革思路,得到了州委州人民政府和芒市委芒市人民政府的认可。在两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州市教育局精心制定改革方案,稳步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和初中招生改革。改革四年多来有力的推动了芒市城区初中教育的发展,芒市地区初中教育教学质量有了较大提高,得到了广大家长的认可。

你们对进一步深化芒市地区初中教育改革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做好芒市地区初中教育发展规划,加大投入,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需要向你们说明的两个问题:

一是德宏州初级中学按户籍招生是为了稳步推进招生改革的其中一项措施,经过听证会确定,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个问题。

二是关于芒市民族中学的安全隐患问题,我们已和芒市教育局相关人员、学校校长进行了研究,下步将协调州、市广电局、安监局、供电部门进行解决。

感谢你们对教育关注,希望一如既往的关心教育事业的发展,多提建议意见。

 

德宏州教育局

2018年6月27日

文章来源:德宏州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