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莫岩相补代表:
您在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芒市轩岗乡丙茂村委会等波村民小组丙茂村委会旁基本农田变更为建设用地新建一所幼儿园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州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按照加强农村学前教育的有关政策及丙茂村人口情况,在芒市轩岗乡丙茂村委会建一所幼儿园是十分必要的。为补齐农村学前教育短板,《德宏州学前教育(二期)规划》中丙茂村委会就规划了一所规模为180人,建筑面积1620平方米的幼儿园。由于幼儿园建设用地一直未落实,无法安排项目建设。
由于调整用地规划的权限在国土部门。为解决您提出的将丙茂村委会旁的基本农田变更为建设用地新建一所幼儿园的建议,我们与芒市国土局专门进行了沟通,芒市国土资源局出具了《轩岗乡丙茂村委会附近地区学校选址的建议》,其内容是:“我市山多地少,耕地相对较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保持社会稳定,始终是我市的一个重大问题。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以满足我市未来人口和国民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为农业生产乃至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快速发展起到保障作用,原则上基本农田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但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必须而又无法避开的情况下,法律规定只有国务院才有权审批,州、省一级人民政府无权批准征收基本农田.我市轩岗乡丙茂村委会附近为永久基本农田,建议另行选址。”
经轩岗乡丙茂村委会向芒市国土资源局进一步核实,同时我局也到现场进行了调查,确认轩岗乡丙茂村幼儿园选址地块不属于基本农田,不存在土地调规的问题(附:芒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善图)。建设幼儿园事宜,下步由芒市按规划加以研究解决。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希望您对教育事业发展和改革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
[附件: 芒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善图]
德宏州教育局
2018年6月27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