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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管理业务办事指南

浏览量:3491   作者:  日期:2019/12/9

一、参保管理

(一)单位参保登记业务

1、单位新增业务办理

需要提供材料:(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成立文件;(2)单位统一社会信用登记证;(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单位信息采集表。

2、单位新增人员业务办理

需要提供材料:(1)医保新增人员申报表;(2)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单位用工登记表复印件(或建立用工关系的证明);(4)财政拨款单位附工资审批表、统发第一个月工资名册。

3、单位注销或合并业务办理

需要提供材料:(1)工商部门注销单位的证明;(2)单位合并的文件或协议。

4、单位停保人员业务办理

需要提供材料:(1)医保停保人员申报表;(2)解除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解除用工关系证明;(3)调令或工资转移介绍信复印件;(4)人员死亡的需附死亡证明或火化证复印件。

5、单位退休人员业务办理

需要提供材料:(1)医保退休人员申报表;(2)退休批复或退休证复印件。

6、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需要提供材料:1、《职工缴费工资申报名册》;2、单位上年度工资收入统计表;3、单位上年度12月工资名册。

(二)个体参保登记业务

1、个体人员新增业务办理

需要提供材料:(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1张5分照片;(3)养老保险证原件。

2、个体人员续保业务办理

需要提供材料:(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1张5分照片;(3)由州外转入的需持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4)由城乡居民(包括原新农合和城镇居民)转入的需持原参保地医保局出具的参保证明。

3、个体人员退休业务办理

需要提供材料:(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退休批复或退休证原件、复印件。

4、个体人员停保业务办理

需要提供材料:(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人员死亡的需附死亡证明或火化证复印件。

二、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业务

需要提供材料:(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由州外转入的需持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3)由城乡居民(包括原新农合和城镇居民)转入的需持原参保地医保局出具的参保证明。

三、个人权益查询业务

需要提供材料:身份证原件(代办需同时出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说明:城镇居民业务需到各县(州)区医保局办理。

文章来源:德宏州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