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决定
(2021年1月26日陇川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由县人民政府县长郑洪云提请,经陇川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
任命普 丽为陇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凹 团为陇川县司法局局长;
免去张 波陇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陈 玲陇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赵佳鸿陇川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陇川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月26日
陇川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决定
(2021年1月26日陇川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由县人民政府县长郑洪云提请,经陇川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
任命普 丽为陇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凹 团为陇川县司法局局长;
免去张 波陇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陈 玲陇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赵佳鸿陇川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陇川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月26日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承办: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滇ICP备17006881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40003 常见问题 政务热线:0692-7176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