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陇川县委
关于赵昌源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党组:
经中共陇川县委常委会2021年1月4日研究:
赵昌源 任陇川县陇川农场管委会主任;
凹 团 任陇川县司法局局长;
刘 薇 任陇川县民政局副局长;
字 强 任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车威源 任陇川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焕兰 免去陇川县陇川农场管委会主任职务;
赵佳鸿 免去陇川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董麻崩 免去陇川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丽燕 免去陇川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程序履行任免职手续。
中共陇川县委
2021年1月15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