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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度 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浏览量:4481   作者:  日期:2020/12/28

陇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度

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陇川县审计局于20198月至12月,对陇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住建局为陇川县人民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加挂陇川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机关设9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总支。2018年开设11个银行账户,财务账清楚的反映了当年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审计结果表明,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能够按下达的预算批复执行。但未健全和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在推进项目库建立管理和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方面有待加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未制定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非公务接待事由列支公务接待费1.19万元。

()核算不规范,伙食费和服装费列支办公费26.92万元。

()应入未入固定资产4.79万元。

()应缴未缴财政存量资金6.1万元。

()往来款长期挂账804万元,2018年末账龄3年以上“其他应付款”余额442.3万元、“其他应收款”余额361.7万元。

()将往来款中应退还农户房屋所有权证办证公本费发放文明奖2.07元。

()超规定比例多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0.0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陇川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县住建局尽快制定出台相关绩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杜绝非公务接待事项列支公务接待费;规范财务核算,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如实核算反映部门各项经费支出事项;将新增资产登记入账;对应缴未缴财政存量资金6.1万元,责成县住建局缴入县级财政统筹管理;对长期挂账往来款项及时清理、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并有效执行。二是高度重视资产核算管理,明确专人负责资产日常实物管理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车辆运行维护,提高使用管理效能。三是加强建设项目监管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结清长期挂账的工程往来款项。四是进一步规范财务核算,使各项费用支出如实反映部门支出情况。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住建局高度重视,应退还农户房屋所有权证办证公本费2.07元已在审计期间进行整改,调整账务,按收取标准和对象全部如数退还农户;多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0.04万元已全部清退返还;其他问题,已按审计要求进行整改。

文章来源:陇川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