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勒堵同志任陇川县勐约乡乡长期间履行
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
责任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〇年七月六日)
根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的规定,陇川县审计局于2019年7月至10月,对丁勒堵同志担任陇川县勐约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等职务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陇川县勐约乡人民政府及丁勒堵同志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采取举措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勐约乡基本农田保护范围与国家级公益林重叠34.05公顷(510.76亩)。
2.勐约乡南掌河二级电站及勐约乡温泉村电站未按要求安装生态流量下泄监测系统,且南掌河二级电站在2018年末出现河道断流情况。
3.勐约乡垃圾焚烧站及勐约乡集镇污水处理工程,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4.勐约乡污水处理厂设置的1个入河排污口未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
三、审计处理情况
问题1责成勐约乡人民政府积极向县政府反映存在问题,在今后的土地调查中全面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中不合规定的地类。问题2、3、4责成勐约乡人民政府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完善手续。
四、审计整改情况
勐约乡2020年4月17日报送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按照审计报告要求,问题1已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林业和草原局配合,正在开展“国土空间一张图”规划,在规划过程中将全面调整不合规定的地类;问题2、3、4正在整改。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