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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帮扶陇川县景颇族精准脱贫攻坚2016年度项目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浏览量:10252   作者:  日期:2019/12/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陇川县审计局于2017年5月至2018年12月,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帮扶陇川县景颇族精准脱贫攻坚项目管理局(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局”)负责实施的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帮扶陇川县景颇族精准脱贫攻坚2016年度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帮扶陇川县景颇族精准脱贫攻坚项目计划分4个年度实施(2016年至2019年),项目总帮扶资金34000万元,其中2016年度项目帮扶资金8000万元,2017年度项目帮扶资金8000万元,2018年度项目帮扶资金9000万元,2019年度项目帮扶资金9000万元。

根据《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陇川县景颇族精准脱贫2016年实施方案的批复》(陇政复〔2016〕126号)文件,项目实施内容为提升素质能力、劳务输出、安居工程、培育特色产业、改善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其他(文化活动室及附工程和教育扶持),2016年度帮扶资金概算8000万元。

该项目资金到位8000万元,到位资金于2018年11月末完成全部支出,其中安居工程支出4100.2万元,培育特色产业支出1419.76万元,改善基础设施支出899.37万元,生态环境保护支出449.24万元,其它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131.43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㈠建设单位将项目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项目管理局实施的景罕朋生景颇族文化传习基地建设项目,根据《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陇川县景颇族精准脱贫2016年实施方案的批复》(陇政复〔2016〕126号),立项批复金额为250万元。该工程未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实施过程中将该工程分为景罕镇朋生景颇族文化传习基地舞台、看台建设项目、景罕朋生景颇文化传习基地厕所建设项目、景罕镇朋生景颇族文化传习基地4000V线路整改工程,分标段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发包。

三、审计处理情况

陇川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责成项目管理局对审计发现将项目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问题向县人民政府说明情况。

四、审计整改情况

项目管理局对审计发现的将项目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公开招标的问题已向县人民政府说明情况。

 

 

文章来源:陇川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