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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报告

浏览量:26789   作者:  日期:2019/11/28

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19〕40号)要求,立足住建部门工作实际,我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现将德宏州住建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我局严格执行《德宏州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按照有关要求,我局出台了《德宏州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解读制度》,并在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公开。

我局今年按时更新了“三公”经费公开内容,细化公开说明。同时,德宏州住建局积极参与制定出台全州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或方案,并抓好实施意见或方案的贯彻落实。

针对我州房地产市场升温的情况,今年我局加强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审批程序,化解矛盾。针对网友留言德宏房价增长过快和部分不良中介机构扰乱市场的问题,我局第一时间进行了回复并在《德宏政务》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了公开。今年以来我局每季度发布全州房地产市场交易情况通报,将新建商品房批准预售情况、新建商品房销售情况、存量房(二手房)交易情况、销售价格变动情况、购房群体情况、商品房库存情况在《德宏州房地产管理》微信公众号上向公众公开;并对全州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房租租赁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将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房租租赁企业在《德宏州房地产管理》微信公众号上向公众公开。

(二)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我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出台了《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今年以来我局加大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办事服务事项通过州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和“一部手机办事通”进行集成式、一站式政务服务公开。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观、政策关、文字关,提升政策宣传引导力度,及时转载国家、省、州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贯彻落实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要求,整合关停部门官方抖音号,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截至2019年11月28日,州住建局通过信息公开专栏等平台发布信息255条。

(五)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我局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政务公开与局机关事务的有机融合,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工作中。今年机构改革后,我局将机改后的单位职能配置、各科室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均在信息公开专栏上进行了公开。

二、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

2019年,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虽然开展了一些工作,但是离上级部门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

(一)政务公开工作没有专职人员,为业务科室人员兼职,一岗多责,往往会顾此失彼,工作效率和质量不高。

(二)政务公开工作兼职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网上政务公开的文档格式、图片及附件设置等往往达不到要求。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队伍建设。今后我局要积极争取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编制,解决由科室业务人员兼任,一岗多责,不能专心负责此项工作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技能培训。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州委、州政府举办的各类信息员培训班,鼓励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自学一些网络知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州委、州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