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8年第6号 (总第2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陇川县审计局于2017年4月至2017年9月,对陇川县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县国土局”)组织实施的陇川县低丘缓坡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
被审计项目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该项目新建8条市政道路(姐坎路、南伞路、1号路、2号路、3号路、4号路、上雨路、广弄路),路线总长3903.258米;姐坎路线外排水580米及场地平整工程78982.6m2。均位于陇川县章风镇工业园区内。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复项目总投资概算45155.0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7244.96万元、安装工程及设备费7630.43万元、其他费用6304.56万元。截止审计时,该项目到位资金5180万元,完成投资5003.1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4752.95万元、待摊费用250.1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县国土局的组织实施下,顺利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工程款拨付能按照审批程序进行,项目管理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和监理制;财务核算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云南省低丘缓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项目实行专账管理、专人管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实行会计电算化,经审计未发现有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的问题。该项目建成后是陇川县工业园区主干道,项目的建成投入使用,将有效地推进工业园区的建设步伐,有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474.56万元
该项目送审结算造价5527.51万元,经审计,认定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474.56万元。
-
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陇川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要求县国土局严格按照本次审计审定金额与相关施工单位进行结算。对多计工程价款474.56万元作核减投资处理。提出审计建议两条一是完善工程资料,加强过程资料管理,建立完善的信息记录,以便发现问题时能及时检索,完善软基换填处理试验资料;二是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好项目结余资金,结清往来款项,及时收集归档文件资料,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