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人民政府文件
陇政发〔2009〕126号
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第二小学红丝带综合教学楼项目建设实施领导小组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
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第二小学“红丝带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是一项充分体现社会各界对边疆民族教育事业的深切关怀,体现民营企业家对遗孤的重视和爱护的阳光工程、惠民工程。为了确保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第二小学“红丝带综合教学楼”项目建设能按时、按质完成,特成立项目建设实施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该项目的实施和相关协调工作。具体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李正环 陇川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益伟 陇川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廖晓腊 陇川县政协副主席、县工商联主席
成 员:董保强 陇川县教育局局长
排有明 陇川县监察局局长
彭武清 陇川县审计局局长
蔺富有 陇川县卫生局局长、防艾办主任
金晓陆 陇川县工商业联常务副主席
马 亮 陇川县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刀小岩 陇川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田尚松 陇川县第二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的日常办公事务和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并按照中华红丝带基金和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向中华红丝带基金上报各种资料、数据。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局长董保强同志兼任,并作为该项目的具体联系人,负责联系中华红丝带基金。电话:0692—7176308;手机:13759202624;E-mail:lcdbq1968@126.com。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负责该项目的全面工作,副组长负责配合组长协调相关各部门、各单位共同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监察部门负责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确保项目严格按照签订的《建设廉政合同》内容规范项目实施行为,杜绝项目实施中的腐败、违规行为。审计部门负责对项目的所有经费进行审计、审查,确保所有经费用于项目建设,规范项目资金使用行为。教育部门、工商业联合会、防艾办共同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开展各种禁毒防艾活动等工作。建设和环境保护部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负责监管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以及各项技术指标,同中华红丝带基金的工程监理小组人员和云南国开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的监理人员对项目实施全程监理和相关技术指导。陇川县第二小学主要负责落实项目的建设场地以及学校师生的管理,为施工单位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保障。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