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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度100项储备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7322   作者:53312400001  日期:2009/2/24

 

 

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度100项储备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项目支撑”发展战略,针对我县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薄弱,特别是好项目、重大项目储备不多,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不高,影响向上级争取项目的实际。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项目前期工作,县人民政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陇川县“十一五”规划和新一轮“兴边富民行动”计划,拟订了陇川县100个储备项目。现将项目前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单位要提高对项目前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项目前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各项目单位要把筹划高水平项目、完成高质量项目前期工作作为工作目标,组织业务精、责任强的工作人员,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安排专项资金,按照《陇川县100项前期工作项目储备表》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前期阶段工作。各项目前期工作的编制必须符合相关项目资质要求,达到相应阶段深度,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评估论证。

三、各项目单位要根据储备项目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和条件成熟程度,合理安排时间,做好项目编制工作。项目编制工作必须在20081220日前完成,不得借故推诿,影响全县工作进度。

四、发改、经济、建设、国土、财政、交通、水利、金融等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积极配合项目前期工作承担单位落实相关配套条件。

附件:陇川县100项前期工作项目储备表

OO八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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