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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2008/2009年度甘蔗生产安排意见

浏览量:7166   作者:53312400001  日期:2009/2/24

 

 

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2008/2009年度甘蔗生产安排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陇川农场:

为加快推进“甘蔗提质增效”工程实施,巩固全县蔗糖产业,确保制糖企业规模入榨,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2008/2009年度蔗糖产业发展的意见》(德政发〔2008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我县2008/2009年度甘蔗生产安排意见。

一、种植计划任务

全县计划2008/2009年度新种(含翻种)甘蔗9万亩(水田蔗4.95万亩,旱地蔗4.05万亩),其中:2008年秋蔗种植1.2万亩,2008/09年冬春蔗种植7.8万亩。分蔗区种植面积为:景罕糖厂蔗区6.5万亩,陇川糖厂蔗区1.5万亩,龙江糖厂蔗区(陇川片)1万亩。(各乡镇具体种植任务数见附件1)。

二、甘蔗收购价格

严格执行陇政发〔20086号文件规定,继续执行按品种分类计价、优质优价的收购办法。具体为:优新良种收购价格240/吨,一类品种收购价格220/吨,二类品种收购价格200/吨,三类退种品种收购价格155/吨,劣质淘汰品种100/吨。继续实行甘蔗收购价格与食糖销售价格挂钩联动、甘蔗款二次结算的甘蔗收购价格管理办法。(具体品种价格见附件二)

三、种植扶持及奖励政策

(一)种植扶持政策

1.新种(含翻种)1亩甘蔗,制糖企业无偿补助复合肥(总养份28%40公斤。章凤五岔路至城子近引公路沿线两旁2公里范围内,每亩补助1吨滤泥。

2.新种(含翻种)水田蔗和10101130期间新种(含翻种)的秋甘蔗,制糖企业每亩无偿补助地膜2.5公斤。开榨至228期间进行深铲蔸管理的宿根蔗,通过验收合格,每亩无偿补助地膜(宽50公分)2.5公斤。

3.新种(含翻种)水田蔗实行机耕机耙的,制糖企业每亩补助机耕费70元。

4.对病虫害偏重或严重发生的蔗田(地)由制糖企业给予农药补助。由县蔗糖办、制糖企业调查落实后造册兑现。

5.甘蔗间套种马铃薯、黄豆等矮杆经济作物的,由制糖企业和县农业局、县糖办给予适当补助。

6.种植甘蔗面积在3亩以上且需贷款的农户,由制糖企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亩250元—300元,利息由蔗农承担,交售甘蔗结款时由制糖企业扣回本金及利息。

7.县外调入的优新良种,由制糖企业统一协调调运,并承担运费和超出收购价以外的种苗款。

8.对水田全部种植甘蔗的农户,910月由糖厂落实后,根据蔗农需要进行发放口粮贷款,利息和本金由蔗农承担。

9.制糖企业及时组织供应农用物资(地膜、化肥、农药等),赊垫给蔗农,利息由糖厂承担。

10.制糖企业规划种植甘蔗的蔗区,需修路、架桥的,由制糖企业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解决修路、架桥资金。

(二)奖励政策

1.种植奖:每种1亩旱地蔗由制糖企业奖励5元,超任务1亩奖励8元;每种1亩水田蔗奖励8元,超任务1亩奖励12元。奖金分配比例:乡镇40%,村委会20%,村民小组20%,制糖企业15%,县糖办5%

2.规模连片奖:水田蔗种植连片面积达到3049亩的奖励300元;5099亩的奖励500元;100149亩的奖励1000元;150200亩的奖励1500元;200亩以上每亩奖励10元。奖金分配比例:乡(镇)40%,村委会20%,村民小组40%

3.入榨奖:2008/2009年榨季,每入榨1吨甘蔗奖励2元。其中:奖乡(镇)1元,奖村委会0.3元、村民小组0.2元,奖抓蔗有功人员0.5元。

(三)甘蔗生产发展金提取及使用方法

每入榨一顿甘蔗提取发展金3.9元,其中上缴州糖办0.3元,上缴县糖办0.4元,上缴县甘蔗生产领导小组0.2元,企业用于所属蔗区甘蔗生产3元,主要用于: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品种区试、良种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召开动员培训会议开支,所提取的甘蔗发展金滚动使用,摊入生产成本。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甘蔗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规划甘蔗产业发展,研究制定甘蔗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督促检查甘蔗生产情况,协调解决甘蔗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各蔗区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辖区甘蔗生产规划和组织落实工作,要组织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进村入社,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落实种植任务。继续实行甘蔗生产领导目标管理责任制,县、乡、村层层签订《甘蔗生产目标责任书》,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实行县级领导挂钩乡镇甘蔗生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科技推广,提高甘蔗生产效益。加大甘蔗生产科技培训工作力度,大力推广优新良种应用,不断提高甘蔗良种覆盖率。大力推广“双高”甘蔗规范化高产栽培技术,抓好“吨糖田”和标准化蔗园建设,推广配方施肥,抓好病虫害防治工作,强化甘蔗中耕管理,提高单产,增加生产效益。

(三)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对甘蔗生产的扶持。金融部门要加大对甘蔗生产的信贷支持力度;各涉农部门的支农资金要重点向甘蔗生产倾斜;乡镇要加强对小额信贷等各类涉农资金的管理和调配,统筹安排好涉农资金在农村各项产业中的投放额度和比例安排。对实施甘蔗良种推广、宿根蔗深铲蔸管理、甘蔗病虫统防统治、甘蔗与其它经济作物间套种等甘蔗提质增效措施的蔗农户要给予资金上的倾斜和支持,努力增加甘蔗生产的投入。

(四)种植要求

1.种植时间:冬春植水田蔗截止时间为228,旱地蔗截止时间是430;秋植蔗截止时间为1130。逾期种植的不享受奖补政策,不计任务数。

2甘蔗种植品种限定为制糖企业确定的优新良种、一类品种、二类品种及示范推广品种,种植其它品种的不得享受奖补政策。

3严禁毁林开荒种蔗,提倡在糖厂35公里以内,海拔1200以下,坡度25度以下,适宜甘蔗生长的地块发展甘蔗生产。

五、其它事项

(一)陇把镇龙安、吕良2个村委会蔗区执行本安排意见的政策规定。

(二)护国、王子树、勐约3乡入榨外县(市)的甘蔗,按所入榨县(市)的甘蔗生产政策组织生产。

(三)陇川农场可参照本安排意见执行。

附件:1陇川县2008/2009年度秋、冬春甘蔗种植任务分配表

2.陇川县2008/2009年榨季甘蔗收购品种及价格

OO八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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