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挖掘城市发展潜力,有效推进城市化的各项建设,陇川县及时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国土工作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国土、公安、监察,城建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具体负责开展闲置土地清理整顿工作。同时下发了相关文件,对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核定和处置等做了明确的规定,并强调对在此次清理出来的闲置用地户的动工时间以收到国土部门“通知书”之日起计算,用地户必须在6个月内限期动工开发建设;否则,将按相关法律规定,无偿收回闲置土地使用权。
目前,该项工作已清理结束,共清理出批而未用闲置用地户356宗180 亩,下发《限期动工开发建设通知书》271宗151亩。
编辑:杨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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