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下午,陇川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郑洪云专门听取了陇川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庄跃华,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邢安东就陇川县近期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的汇报,并签订《治理淘汰黄标车责任书》。
汇报会上,邢安东对陇川现有的黄标车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和报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报。郑洪云指出:要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依规、合理、有序开展好淘汰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错淘汰、不漏淘汰,确保于2018年9月30日前淘汰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9辆黄标车;2018年10月31日前,淘汰全县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234辆黄标车;2018年12月31日前,淘汰全县所有1087辆黄标车。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上网布控,积极鼓励和引导黄标车所有人主动申请淘汰黄标车,对符合提前淘汰有关政策要求的黄标车车主,按《德宏州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办法》给予适当资金补贴;三是加大路面的巡查力度,路面巡逻,定点查缉、缉查布控等方式,加强对过往营运车辆的安全检查,发现和查处“黄标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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