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组织法、监督法和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8月16日上午,陇川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庄跃华同志参加由陇川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拟任政府工作部门领导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此次考试旨在严把干部“入口关”,内容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等内容,考试过程中,庄跃华同志聚精会神,认真思考,独立完成了所有考试试题。
当日下午4时,经陇川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庄跃华同志为陇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冯祖懿向庄跃华同志颁发了任命书。在参会人员的见证下,庄跃华面对国旗,进行了宪法宣誓。
庄跃华同志在作供职报告时表示,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将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将宪法牢记心中,用实际行动维护宪法权威。并团结带领全县公安民警,主动接受监督,加强学习,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公安工作新的发展进步,为陇川县经济跨越发展和全县人民安居乐业作出应有的贡献,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关心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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