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陇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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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担辖区内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检查等工作。负责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培训、科研、信息管理、服务质量监测等业务管理工作,对下级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与培训,接受下级转诊。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有关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统一指导全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2、负责全县范围孕产妇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开展母婴保健技术、助产技术、妇科病查治、孕产妇保健、高危妊娠的筛查;7岁以下儿童保健工作;孕产妇保健工作;对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计生服务及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3、负责全县范围内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优生遗传检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健康监测及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宣传指导工作。
4、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
5、负责全县范围内母婴适宜技术的引进推广管理工作,设立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的轮训基地和乡镇专干的培训基地,成为培训、指导全县妇幼卫生、计划生育工作技术中心。
6、承办县卫计局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7、承办陇川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2016年全县产妇总数2766人(2015年产妇总数2529人)同比去年产妇总数增加237人,出生活产总数2797人(2015年活产数2541人)同比去年活产数增加256人,新法接生2791人,新法接生率99.79%(指标要求99%)住院分娩2791人,住院分娩率99.79%(指标要求98%)孕产妇系统管理人数2070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74.01%(指标要求88%)剖宫产人数684人,剖宫产率24.45%(指标要求16%)妇幼保健院剖宫产率为11.44%,产妇死亡0人,孕产妇死亡率39.35/10万(指标要求32/10万)孕早期产检检查人数2081人,孕早期产检率74.40%(指标要求88%),达五次产检人数2350人,五次产检率84.02%(指标要求88%),产后访视人数2758人,产后访视率99.71%(指标要求98%)。完成了州县两级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
2、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2016年全县共有7岁以下儿童17437人,5岁以下儿童13104人,3岁以下儿童7802人,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人数16332人,健康管理率93.66%(指标要求9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人数7057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0.45(指标要求90%);新生儿访视率:99.25%(指标要求98%),;五岁以下儿童死亡30人,死亡率10.73‰(指标要求13‰);婴儿死亡23人,婴儿死亡率8.22‰(指标要求9‰);无新生儿破伤风发生。完成了5岁以下儿童死亡调查和死亡评审工作。
3、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实施方案执行情况
根据《陇川县2015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实施方案》和具体的补助办法,资金专款专用,专账管理,认真核实每一例农村孕产妇基本情况、报销范围、补助标准,保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费专款专用,2015年10月1日-2016年9月30日共补助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2241人,补助金额109.26万元,补助覆盖率81.02%,有效提高了我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4、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根据省、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要求,2016年1-12月选派了22人次的工作人员参加省州举办的相关培训,2016年5月16日,在陇川县防艾局举办的《2016年医务人员、公安干警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知识培训》班上,为参训人员做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相关知识培训,2016年6月16-19日在陇川县卫计局举办的《孕产期保健知识培训》班上给到会的60名医务人员解析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指标要求入介绍陇川工作进展。通过组织培训,提高了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规范相应的医疗行为,为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有效开展奠定了基础。
5、婚前医学检查管理服务
2015年10月1日-2016年9月30日结婚登记人数:6334人,婚前医学检查:5540人,婚检率:87.46%(指标要求80%),疾病检出537人,疾病检出率:9.69%。
6、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服务
2016年1-10月全县活产数2406人。
(1)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送检人数1988人,送检率82.63%(指标要求75%)
(2)新生儿听力筛查人数1-10月1582人,筛查率:65.75%(指标要求65%)。
7、地中海贫血筛查
2016年我县完成了602对,新婚人群的地贫筛查,发现血常规异常的有61对,均按方案要求送了蛋白电永。
8、宫颈癌筛查
根据陇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6年工作暨党风廉政责任目标书,自2016年8月23日至11月25日我院工作人员分别到我县九个乡镇进行宫颈癌检查,由各乡镇妇女主任、妇女家长、村医等协助完成。此次宫颈癌检查使用了醋酸、碘染相结合的方法,此次宫颈癌检查使用了醋酸、碘染相结合的方法,共完成检查6000人。巴氏染色法检查797人、阴道镜检查774例,阴道镜检查异常183人,活检183人。共筛查出滴虫性阴道炎50人,细菌性阴道炎1422人,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病732人,宫颈炎1020人,子宫肌瘤人数12人,宫颈息肉69,其它126。宫颈癌及癌前病变患者66例,其中CIN131人、CINⅡ-Ⅲ34人,微小浸润癌1人。
9、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业务建设
根据《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6年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陇川县卫生局关于开展2016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根据对口支援计划共选派了8名思想作风好、业务水平高,管理能力强、身体健康、能够指导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医务人员开展工作。在对口支援工作中安排了妇产科医师协助及指导开展妇产科工作,开展各项妇产科诊疗服务,护理人员协助及指导各项护理工作,检验人员协助及指导检验科开展各项检验。儿科医生组织开展儿科常见病及多发病诊疗技术项目。通过半年的努力,户撒卫生院医务人员业务素质进步明显,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就诊人数较以前有所增加,不仅提高了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收入,更主要是方便了农村人口的就医条件,提高了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得到农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和信任。
10、积极开展创建县级文明单位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思想内涵、强化道德要求,创建我院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提高全员文明素质,营造良好职业风尚,为全面推进陇川县母婴保健、计生优生技术服务,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丰润的道德滋养。我院于2016年7月29日向县文明办提交创建县级文明单位申请,在全院职工共同努力下积极共创县级文明单位,2016年11月22日县文明办进行实地考评,11月23日完成资料审核,考评结果待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陇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6年度末在岗职工102人,在编人员58人、2016年选优进入2人、11月退休1人,自聘合同工41人、借调2人,返聘1人;其中临床医生35人(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12人、初级职称20人),护理人员37人(副主任护师1人、主管护师7人、护师6人、护士23人),其他专技人员11人(会计1人、药剂2人、检验4人、公共卫生1人、预防1人、麻醉1人、影像1人),管理人员1人,工勤18人,实际专技在岗人员83人.设基层保健科、妇女保健科、妇产科、儿童保健科、内科、儿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相关行政管理科室。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6年度收入合计2145.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2.82万元,占总收入的39.2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300.88万元,占总收入的60.63%;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84万元,占总收入的0.09%。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357.1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妇幼计生机构合并后,财政加大了对人员经费的投入及我院医疗业务收入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6年度支出合计184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4.12万元,占总支出的85.74%;项目支出263.55万元,占总支出的14.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313.2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妇幼计生机构合并,人员增加,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基本支出1584.1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5.9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妇幼计生机构合并,财政增加了对人员经费的投入,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4.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5.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单位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3.5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2.6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基本建设项目已结束,相应的建设项目支出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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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2.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91%。与上年对比减少55.8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基本建设项目已结束,相应的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91.36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01.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48%。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支出701.51万元,其中:妇幼保健机构518.18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65.20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18.1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6.48万元,完成预算的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48万元,完成预算的30.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5.5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以厉行节约为原则,减少公务接待次数,严格控制好三公经费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37万元,下降17.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万元,下降1.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8万元,下降56.0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以厉行节约为原则,减少公务接待次数,严格控制好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8万元,占84.57%;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占15.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相关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妇幼和计生工作,转送危急孕产妇到上级医院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度,陇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督导检查工作及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妇幼计生工作进行督导考核产生的误餐费用。陇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包括上级督导考核组成员及乡镇妇幼专干等。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16年陇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计划金额28.48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8.48万元,用财政资金支付0万元,用其他资金支付28.48万元。
2、2016年陇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固定资产年初数968.69万元,当年新增固定资产共计124.70万元,年末核销一批固定资产共计338.46万元,固定资产年末数为754.93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附件: 陇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陇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7年10月24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