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8日至7月14日,2017年陇川县夏季商商品交易会在章丰商贸城旁7号路下段举行。由于商品展销会登记取消后,市场监管部门不再对展销会名称、时间、场地、参展商品种类及举办单位的办展资质条件等进行事前审核把关,企业、个人办展随意性增大,导致市场监管部门无法提前掌握展销会情况。
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健康稳定,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转变监管模式,由过去依靠登记审批进行监管转变为综合运用可依据的法律法规和现有的监管手段,对商品展销会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监管。一是严把商品展销会准入关,认真审查展销会举办单位相关证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与展销会举办单位签订了《商品展销会责任书》,明确其责任及义务;二是检查所发布的商品展销会信息是否客观、真实;三是对餐饮服务单位、现场制售形式的食品经营者从业人员健康证进行检查,督促举办者做好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四是加强对展销会期间违法行为的查处,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商标侵权、虚假广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我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从事食品销售的8名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我局对其下发了《监督意见书》,要求其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销售服务活动。商品展销会监管工作正在持续进行中。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