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教督〔2014〕2号),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督导评估组,拟于2017年5月中旬开始对呈贡、东川、宜良、嵩明、寻甸、师宗、通海、华宁、峨山、元江、隆阳、龙陵、鲁甸、盐津、大关、永胜、景东、景谷、镇沅、永德、耿马、双柏、姚安、元谋、石屏、泸西、河口、文山、马关、丘北、西畴、勐腊、大理、漾濞、永平、陇川、盈江、贡山、维西等39个县(市、区)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现予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公告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8:00—17日8:00。如有情况,请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871-65141479(传真)
电子邮箱:ynjyd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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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现予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公告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8:00—17日8:00。如有情况,请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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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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