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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享政策红利 同步进入小康

浏览量:1433   作者:  日期:2017/2/28

2017年2月22日,是残疾人卢进寿特别高兴的日子,因为他领到了残疾人生活困难补贴。卢进寿是一名一级视力残疾人,但他身残志坚,在残联的关心支持下,开按摩店自谋生活,没有给社会和家庭增加负担。当残联工作人员把补助资金送到他手中时,卢进寿非常感动,他说:“作为一名残疾人,能领到这个补贴,我真是高兴,说明国家时刻挂念着我们,资金虽不多,但凝聚着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我一定会争气做人,力所能及地做事,自力更生,不给家庭和社会添麻烦。”

为逐步完善全县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自2016年12月起,陇川县残联正式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到广大残疾人朋友手中。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陇川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陇川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的时间。

残疾人两项补贴原则上由残疾人本人提出申请,特殊情况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经过乡镇政府 初审的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民政部门审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乡镇初审、民政部门审定后均须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后没有异议的方可发放。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一级每人每月70元,二级每人每月40元。两项补贴实行社会化发放,严格按照“残联审核、民政审定、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人”的规程,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本人帐户或监护人“一卡(折)通”统一发放。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目前,我县有12000余名残疾人,其中持证残疾人4700人,共有 2191人享受两项补贴,其中困难残疾人1683人,一级残疾93人,二级残疾415人,每年享受两项补贴资金 10.7万多元。相比普通人,许多残疾人不仅劳动创收能力相对较弱,而且存在额外的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在收入少、支出多的情况下,残疾人家庭普遍面临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实施,标志着我县初步建立了“广覆盖、高标准、动态调整、衔接有序”的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越来越多残疾人惠享政策红利,对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同步进入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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