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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移交会议

浏览量:1225   作者:  日期:2017/2/28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于2015年8月成立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关工委,负责策划、组织、宣传、协调和督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相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及上级部门要求,从2017年起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具体事务交由县民政局,由民政局牵头开展各项工作。

为做好相关衔接工作, 2017年2月22日下午在县委二楼会议室召开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移交会议,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张波,县关工委、县民政局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县关工委介绍了近两年来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开展情况。张波对近两年来县关工委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所做的努力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抓实抓好;二是县关工委要一如既往的做好协调指导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方法,多与民政部门勾通交流,衔接好相关工作。加强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参考意见;三是县民政局要切实履行好牵头部门职责,积极主动统筹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张波强调,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具体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利用好各部门资源,落实相关项目、资金,健全完善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留守儿童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功能,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获得应有的社会救助;建立健全社会共同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网络体系;因地制宜的提升和创建农村留守儿童之家,把已经创建的做大做优,逐步推进;加大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的浓厚氛围;加强资金的监管使用,用好用活专项经费。

会上,县民政局负责人做了表态发言,两部门办理了相关工作的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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