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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麻栗坝水库三条干渠征地范围内进行耕种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浏览量:47418   作者:  日期:2016/12/27
 

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麻栗坝水库

三条干渠征地范围内进行耕种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陇川农场管委:

麻栗坝水库工程是由水库枢纽工程和灌区三条干渠组成,现工程即将完成建设期,转入运行管理期,工程的实施,将为陇川坝子防洪抗旱、农田灌溉,群众增产增收,乃至全县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灌区三条干渠工程试运行以来,由于渠道线路长(90km),加之全面的运行管理制度还未完全建立健全,部分群众思想不统一,出现了在三条干渠永久征地界桩内开垦土地,种植甘蔗、林木等地面附作物,侵占了国有土地。干渠界桩内的土地属于麻栗坝水库管理局管辖内的国有土地,主要用于渠道沿线防洪防汛查看、渠道清理和检修维护通道。为保障通道畅通,确保麻栗坝水库工程发挥正常效能,确保干渠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麻栗坝水库三条干渠征地范围内禁止耕种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麻栗坝水库三条干渠征地范围内禁止耕种作物和进行任何设施建设。对以上行为,各乡镇,农场管委要及时进行制止。

二、201655日前由县麻栗坝水库管理局牵头,各乡镇、农场管委配合,全部清除三条干渠征地范围内的地面耕作物及设施(无补偿),归还土地给麻栗坝水库管理局。

三、201655日前,麻栗坝水库管理局将进行2016年度汛期干渠运行检查和维护,各乡镇、农场管委要做好渠道沿线群众宣传工作,积极配合麻栗坝管理局开展检查和维护工作。

                    陇川县人民政府

                                      2016424

文章来源: 陇川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