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川县2016年春秋两季灭鼠及城市卫生消杀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陇川农场管委,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将《陇川县2016年春秋两季灭鼠及城市卫生消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9日
陇川县2016年春秋两季灭鼠及城市
卫生消杀工作方案
为持续有效控制鼠害,防止鼠传疾病暴发流行和农作物损失。同时,结合卫生县城创建工作要求,使城区”四害“密度持续保持较低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采取重点地区重点防制的方法进行灭鼠,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落实,在县鼠疫防治联防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灭鼠及城市卫生消杀领导、技术指导及督查组。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共同参与组织实施。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杨德恒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吴经伟 县政府办党总支书记
白珊珊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成 员:苏军容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赵佳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 斌 县农业局局长
寸 凯 章凤镇人民政府镇长
毛永军 城子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小三 景罕镇人民政府镇长
雷剑鑫 陇把镇人民政府镇长
祁勒约 护国乡人民政府乡长
孔润富 清平乡人民政府乡长
孙剑波 王子树乡人民政府乡长
张晓明 户撒乡人民政府乡长
董桥相 勐约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卫计局,办公室主任由赵春松担任,成员从疾控中心抽调,负责全县灭鼠工作信息收集、分析与上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督查组
成立由县政府督查室主任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督查组,负责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灭鼠工作的督导检查,将督导检查结果反馈各乡镇和部门,并向灭鼠领导小组组长汇报,提出改进意见,确保达到预期灭效。(督查组人员名单附后)
(三)技术指导组
成立由县疾控中心主任任组长、疾控中心和县农业局植保站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指导组,负责培训和指导乡村两级卫生、农业、甘蔗管理技术人员灭鼠药配置、投放等技能。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实施方案,筹集安排灭鼠经费,开展工作督导检查,领导、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灭鼠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县灭鼠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宣传发动群众,组织和协调相关单位开展辖区内的灭鼠工作。
(三)卫计部门。负责技术支持,包括负责药物的选择、购买、灭鼠药配制、投放鼠药技术指导、培训,对灭鼠效果进行评价、资料收集等。
(四)农业部门。负责农田、蔗区灭鼠技术指导和培训,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对农田、菜地、蔗地等开展灭鼠和灭效评价工作;组织基层甘蔗技术管理人员参与蔗农灭鼠宣传发动和投药等相关工作。
(五)爱卫办和住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城市管理和市场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和市场管理队伍的主力军作用,组织、发动县城城区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灭鼠和消杀工作。
三、药物选择、实施方法及范围、时间
(一)药物选择
1.灭鼠药物选择及使用浓度:使用浓度为0.5%的溴敌隆母液配制毒饵灭鼠。
2.消杀药物选择及使用浓度:消毒选用消毒灵,空气消毒浓度为1000-2000mg/L含氯量,对马桶、浴盆、洗漱盆、餐饮业餐具(如碟、杯、碗、筷等)消毒,使用浓度为250-500mg/L含氯量;杀虫药选用5%奋斗呐和 80%DDV,奋斗呐使用浓度为0.03%水悬液,使用量30ml/㎡,DDV使用浓度为0.1g/㎡。
(二)范围及方法
1.灭鼠范围:按鼠疫风险划分区域,以鼠疫一类地区为重点,二、三类地区为辅开展全县灭鼠工作。一类地区开展春秋两季灭鼠,二类地区开展春季灭鼠,三类地区政府宣传组织发动后,由村民自愿选择灭鼠。一类乡镇:章凤镇、城子镇、景罕镇、陇把镇、农场管委会;二类及三类乡镇:清平乡、户撒乡、护国乡、王子山乡、勐约乡。
2.灭鼠方法:章风镇新城、老街子社区的居民户每户自筹2.5公斤毒饵或使用1公斤溴敌隆毒饵,其他地区无蔗地的农户每户自筹3公斤毒饵,有蔗地的农户每户自筹5公斤毒饵(灭鼠地区分类及药物分配详见附表3)。
3.毒饵投放方法:居民区室内普通房间(15平方米以内)每间房在墙基处投放2堆,大房间含农户(15平方米以上)适量增加;室外沿墙基,园地每5-10米1堆,每堆约10克毒饵。投药后间隔4-5天检查补充消耗,连续投放10天,为确保安全可将剩余毒饵回收。如发生人、蓄误食中毒,要立即送医院救治,特效解毒剂为维生素K1。
4.消杀:宾馆、旅店、招待所、餐饮店、按摩厅(店)及其他娱乐场所室内地面、空气喷洒消毒;马桶、浴盆、洗漱盆等采用擦拭方法由服务员以“一用一消毒”的方式消毒;餐饮用具采取“一用一消毒”浸泡30分钟消毒或其他消毒如煮沸消毒均可。上述单位室内外视生物繁殖或生活习性同时进行杀虫喷洒,重点喷洒孳生地及其对公共卫生影响较大的活动场所。
(三)时间安排
1.春季灭鼠:4月底完成;秋季灭鼠:9月底完成。
2.城区消杀:在每次灭鼠工作结束7日后开始,15日内完成。
四、药物来源
(一)药物。为保证全县灭鼠工作的顺利实施,灭鼠药物5%溴敌隆母液由县政府筹集资金购买后无偿提供,所需毒饵(玉米、稻谷)由受益户自筹,毒饵配制由乡政府、村委会组织群众完成。无条件自筹毒饵的县城区域、乡镇政府所在地机关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民户由县疾控中心、章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统一购买配制后采取“谁受益谁出钱”的方式适当收取成本费发放灭鼠。
(二)消杀工作使用药物采取有偿服务。餐饮业使用器具、宾馆、旅店、招待所、按摩厅(店)马桶、浴盆、洗漱盆、杯子消毒等使用的消毒灵由业主向县疾控中心购买(购进价);宾馆、旅店、招待所、按摩厅(店)室内喷雾空气消毒、餐饮业室内外喷洒使用药物(消毒灵、DDV、奋斗呐)由县疾控中心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消杀,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每平方米0.30元收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宣传教育,提高全县居民对灭鼠及城市卫生消杀工作的认识。各部门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同时,要认真宣传灭鼠、防鼠知识,强化“一灭三保”(即灭鼠、保健康、保粮、保苗)和鼠疫疫情三报制度(即报送自然死鼠、病鼠;报告疑似病人及原因不明的高热急死病例;报告鼠疫病人)意识。克服鼠防工作中的麻痹厌战情绪,做到“五统一”(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计划、统一行动、统一督促)。城市灭鼠及消杀工作要以继续巩固“省级卫生城市”建设相结合,保证落实,不留死角。
(二)依靠科学,加强指导,注重灭效。在投药前,要进行环境卫生的综合治理,组织广大农民和职工认真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整,加大清除杂物、鼠粪、鼠迹和不卫生死角的力度,组织对所辖地区、单位和所属基层单位进行全面的灭鼠投药。在统一投药后,要对投药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投药、投药量不足或仍有鼠情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组织进行补投药;技术指导部门要深入灭鼠及消杀现场,严格控制药物配制方法及浓度、投放/消杀地点,达到预期灭鼠及消杀效果。毒饵投放要求:一定要在规定地点、统一时间及投药量达到“三饱和”,投放鼠药城镇由各单位抽调专人负责投放,各居民小区由小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每10-15户指定一名灭鼠员,分片包干、负责到户,捡到死鼠后要就地深埋。消杀工作由现场实施小组抽调专人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的前提下具体实施。
(三)指标要求
1.灭鼠覆盖率:一类地区村、户数灭鼠100%。
2.主要害鼠的灭效率:根据县疾控中心灭鼠前监测指数,灭鼠后,要求坝区室内、室外的灭鼠率分别达90%、85%以上,山区达80%、70%以上。
3.消杀工作:公共场所及饮食服务业100%开展、其他工商户达80%。
(四)资料收集:各乡镇、相关部门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制定工作计划,收集、整理灭鼠总结和报表,并于2016年5月30日前报县鼠疫防治联防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邮箱gf-lc@163.com。
联系人:师 敏 联系电话 :0692-7176209
附件: 1.毒饵配制方法;
2.陇川县鼠疫联防灭鼠统计表;
3.陇川县2016年灭鼠药物分配及灭鼠地区分类;
4.陇川县2016年灭鼠工作督导组成员。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29日印发
附表1
毒饵配制方法
一、 溴敌隆毒饵配制
取120(60)毫升溴敌隆母液,加清水1000(600)毫升稀释成药液,然后加10(5)公斤玉米(也可选用稻谷、大米等)混合均匀,每隔2-4小时搅拌一次,7-12小时后阴干备用。
二、敌鼠钠盐毒饵配制
称取敌鼠钠盐8克用95%的酒精(或开水)注入容器,将敌鼠钠盐稀释成糊状,然后加10公斤稻谷,再加入3—4升的凉水,充分搅拌,每隔30分钟搅拌一次,7—12小时后晒干备用。
三、注意事项
(一)本品的运输、储存不得与食品或饲料混放,也不得与杀虫剂或其它可能影响鼠类适口性的药物混放。
(二)开展大面积灭鼠前,要广泛宣传灭鼠防病保粮的意义,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
(三)灭鼠前,要求各家各户要搞好环境卫生,收藏保管好粮食、禽蓄饲料及食品,断绝鼠粮,以便提高毒饵的适口性。
(四)毒鼠期间,要管理好家禽家畜,若有禽畜中毒死亡,应将其深埋,禁止食用。万一发生人误食中毒,要立即送医院救治,特效解毒剂为维生素K1。
(五)配制毒饵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个人防护;死鼠不能直接用手捡,用钳子等工具收集后深埋或焚烧。
附表3
陇川县2016年灭鼠药物分配及灭鼠地区分类
|
地区 |
使用药 物名称 |
数量 (公斤) |
灭鼠地区分类 |
|
|
一类地区 |
二类地区 |
|||
|
章凤镇 |
溴敌隆母液 |
140 |
章凤镇新、老城区、芒弄村委会 |
拉勐、户弄、迭撒、章凤村委会 |
|
城子镇 |
溴敌隆母液 |
108 |
姐午村委会、扎多村委会吕着二队 |
新寨、城子村委会、老街子片区 |
|
景罕镇 |
溴敌隆母液 |
190 |
景罕村委会、罕等村委会 |
曼胆、广宋村委会 |
|
陇把镇 |
溴敌隆母液 |
60 |
邦外村委会 |
户岛、邦湾村委会 |
|
清平乡 |
溴敌隆母液 |
20 |
|
赵家村委会奉线小组 |
|
护国乡 |
溴敌隆母液 |
27 |
护国村委会宝石场小组、邦掌上寨、邦掌下寨 |
|
|
户撒乡 |
溴敌隆母液 |
40 |
|
|
|
王子树乡 |
溴敌隆母液 |
20 |
|
|
|
勐约乡 |
溴敌隆母液 |
20 |
|
|
|
农场管委会 |
溴敌隆母液 |
95 |
丙寅分厂 |
弄巴、光相、 |
|
合计 |
720 |
|
|
|
注意:表中未列入的为三类地区。一类地区开展春秋两季灭鼠;二类地区开展春季灭鼠;三类地区政府组织发动,村民自愿灭鼠。
附表4
陇川县2016年灭鼠工作督查组成员名单
为保障全县灭鼠工作有序开展,达到预期效果,特成立2016年全县灭鼠工作督查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穆洪安 县政府办督查室主任
副组长:赵春松 县卫计局副局长
刀保来 县农业局副局长
成 员: 尹兴祥 县农业局植保站站长
师 敏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杨清海 县卫计局疾控股股长
田宗茂 县疾控中心地病科医师
何仕元 县疾控中心地病科医师
负责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灭鼠工作的督导检查,将督导检查结果反馈各乡镇和部门,并向灭鼠领导小组组长汇报,提出改进意见,确保达到预期灭效。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