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与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沟通交流,准确把握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根据《云南省工商局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工作与行政审判工作互相衔接有关制度的通知,在会议上,两个部门就关于建立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工作与行政审判工作相互衔接有关制度的通知进行学习。首先,陇川工商局法规股就2013年1-11月查办案件情况做介绍,通报我局开展“两法”衔接工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的行政执法案件登录工作情况。其次,县人民法院通报2013年度受理的行政非诉案件工作情况。两个部门在会议上对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工作与行政审判衔接制度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就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意见相互讨论,并达成加强交流合作、强化信息共享、完善制度措施的共识。
会议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双方都认为对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工作有所提高和帮助,在来年要继续相互沟通,做好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工作。最后,陇川局提出,法院在明年的行政非诉案件开庭审理时,安排陇川局旁听,对陇川工商局的行政执法案件调查取证及程序方面有所提高。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