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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浏览量:9038   作者:khyj  日期:2013/10/16

陇川县人民政府文件

陇政发〔2013147


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陇川农场管委,县直各单位,国家、省、州驻陇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长领导并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副县长、副调研员协助县长工作,并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经201386日陇川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6次党组会议研究,现将县政府领导分工调整如下:

    郑洪云:领导并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税金融(含国资办)、监察、审计、人事编办、人民武装和国防动员工作。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产业督导组。

    常务副县长  李益民: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主管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和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统计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生物办。

    联系章凤海关、检验检疫章凤办事处、南方电网德宏供电公司陇川分公司。协助县长联系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人民银行陇川支行、陇川银监办、农业发展银行陇川支行、农业银行陇川支行、农村信用联社、陇川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副县长  常枝旺:主管农业农村工作。分管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畜牧兽医局、县蔗糖办、县农业综合开发办、陇川农场管委。

    联系县气象局、县烟草专卖局、景罕糖厂、陇川糖厂。

    副县长  张福鸾:主管社会事业发展工作。分管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含爱卫办)、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防艾局、县红十字会、县妇儿工委、县外援办。

    联系县总工会、县残联、县关工委、团县委、县老龄委、县委老干部局、县妇联。

    副县长  杨德恒:主管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防震减灾、供销工作。分管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防震减灾局、县供销联社。

    联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县路政大队、陇川公路段、交通运输集团陇川分公司、县邮政局、电信陇川分公司、移动陇川分公司、联通陇川分公司。

    副县长  何胜富:主管招商引资、教育、文化、民族、宗教工作。分管县招商局、县教育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侨办。

    联系广电网络陇川分公司、人寿保险陇川支公司、人保财险陇川支公司。

    副县长    鹏:主管社会稳定工作。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保密局、县信访局、县法制办。

    联系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边防大队、县公安消防大队、章凤边境检查站、武警陇川中队、机动二分队、陇川国安办。

副县长  吴新兵:主管科技、接待工作。分管县科技局、县接待办。协助张福鸾副县长分管县卫生局,协助何胜富副县长分管县教育局。 

联系县科协。

副县长    捷:主管扶贫工作。分管县扶贫办。协助常枝旺副县长分管县水利局,协助杨德恒副县长分管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县工商局、县工商联、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副县长  马勋补:主管工业经济、环境保护工作。分管县外事和工业商务局(含口岸管理办公室)、县环境保护局。

    党组成员  毛从祥:主管移民开发和档案史志工作。分管县移民局、县档案局、县史志办、县麻栗坝移民办。

联系龙江水电公司。

党组成员(副处级领导)  童麻边:协助常枝旺副县长分管“三农”工作,重点协助分管陇川农场管委。

副调研员  梁耀昌:负责县政府调研、督查及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李益民副县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永生:主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协助县长、副县长处理人民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的工作协调。

    同时,政府工作实行AB角负责制,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具体分工为:

李益民----梁耀昌    常枝旺----童麻边

张福鸾----吴新兵    杨德恒---- 

何胜富----      马勋补----毛从祥

    请各部门按照以上分工联系工作。

    

 

 

陇川县人民政府

201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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