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兑现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标任务奖励的通知

浏览量:9769   作者:khyj  日期:2013/8/7

陇川县人民政府文件

陇政发201398


 

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兑现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标任务奖励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陇川农场管委,县直有关单位: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2012年度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8373人,参保金额804.65万元,发放60岁以上老年人基础养老金918.85万元,累计受益人数为12369余人,有效的解决了广大群众的养老问题。为继续扩大参保人数,激励工作的积极性,根据陇政发2011238号文件精神,现予兑现乡镇经办机构按实际参保人数每人每年1元工作经费奖励,具体如下:

章凤镇奖励19174元;景罕镇奖励12565元;陇把镇奖励4456元;城子镇奖励8812元;清平乡奖励5449元;王子树乡奖励7442元;护国乡奖励3599元;户撒乡奖励11994元;勐约乡奖励3764元;陇川农场奖励1118元。

为表彰先进,并给予该年度工作中实绩突出的清平乡雷晓希、陇把镇杨波、城子镇晏祥连、农场管委李英姿、勐约乡张勒当等五位同志个人优秀奖,希望各乡镇在2013年的工作中再接再厉、广泛宣传,不断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和参保人群,切实有效保障广大群众的养老问题。

 

 

 

陇川县人民政府

2013528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