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人民政府文件
陇政发〔2013〕48号
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杨海莲等六位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陇川农场管委,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州驻陇各单位:
根据陇委〔2013〕13号文件精神,经2013年3月18日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2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杨海莲 免去其陇川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排有明 免去其陇川县纠风办主任职务;
张家尧 免去其陇川县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羊榆川 免去其陇川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张灿林 免去其陇川县供销联社副主任职务;
李自清 免去其陇川县农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陇川县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8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