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人民政府文件
陇政发〔2013〕18号
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陇川农场管委,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州驻陇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长领导并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副县长、副调研员协助县长工作,并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经2013年1月23日陇川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研究,现将县政府领导分工通知如下:
县 长 郑洪云:领导并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主管发展和改革、财税金融(含国资办)、监察、审计、国土资源、人事编办、人民武装和国防动员工作。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
常务副县长 李益民: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主管工业经济和城乡建设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县外事和工业商务局(含口岸管理办公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统计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接待办。协助县长分管县国土资源局和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联系县工商局、县工商联、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章凤海关、检验检疫章凤办事处、南方电网德宏供电公司陇川分公司。协助县长联系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人民银行陇川支行、陇川银监办、农业发展银行陇川支行、农业银行陇川支行、农村信用联社、陇川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副县长 常枝旺:主管农业农村工作。分管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畜牧兽医局、县科技局、县蔗糖办、县农业综合开发办、陇川农场管委。
联系县科协、县气象局、县烟草专卖局、景罕糖厂、陇川糖厂。
副县长 奎 伟:协助县长分管发展和改革工作。
副县长 张福鸾:主管社会事业发展工作。分管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含爱卫办)、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防艾局、县红十字会、县妇儿工委、县外援办。
联系县总工会、县残联、县关工委、团县委、县老龄委、县委老干部局、县妇联。
副县长 杨德恒:主管交通运输、环保、防震减灾、扶贫和供销工作。分管县交通运输局、县环境保护局、县防震减灾局、县扶贫开发办、县供销联社。
联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县路政大队、陇川公路段、交通运输集团陇川分公司、县邮政局、电信陇川分公司、移动陇川分公司、联通陇川分公司。
副县长 何胜富:主管教育、文化、民族、宗教、招商工作。分管县教育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招商合作局、县侨办。
联系广电网络陇川分公司、人寿保险陇川支公司、人保财险陇川支公司。
副县长 刘 鹏:主管社会稳定工作。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保密局、县信访局、县法制办。
联系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边防大队、县公安消防大队、章凤边境检查站、武警陇川中队、机动二分队、陇川国安办。
副县长 毛从祥:主管移民开发和档案史志工作。分管县移民局、县档案局、县史志办、县麻栗坝移民办。
联系龙江水电公司。
副调研员 梁耀昌:负责县政府调研、督查及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 波:主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协助县长、副县长处理人民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的工作协调。
同时,政府工作实行AB角负责制,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具体分工为:
李益民----奎伟 常枝旺----张福鸾
何胜富----刘鹏 杨德恒----毛从祥
请各部门按照以上分工联系工作。
陇川县人民政府
2013年1月24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