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国税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结合党员干部的工作实际,注重活动的实效性和长期性,全面增强党组织和党员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行党员示范岗,以岗位公开承诺,力求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全面展示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形象。
一是增强创先争优活动宣传意识。紧紧围绕在省、州国税局确定的工作主题和目标,深刻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牢牢把握活动大方向,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工作简报、黑板报及网络信息平台,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先进事迹和活动经验,把活动取得的经验作为局党组的党课教育材料,推动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深入。
二是注重创先争优活动的长期性。为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在实际税收工作实践中得以充分发挥,使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有效推进并深入持久。在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上,陇川县国税局党组明确提出:创先争优活动不搞形式,不走过场,重在落实,重在坚持,注重活动的长期性。在创先进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和党员示范岗一系到活动中,勇于承诺,加强督促和落实各项承诺的实施效果,严格对承诺作出合理评价,对先进经验做法进行大力推广,使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推进科学发展的经常性动力,作为创和谐国税的经常性机制。
三是注重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效性。陇川国税局党组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按照“五个好”、“五带头”的要求,全面发挥县局支部、基层支部和优秀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全局干部中推行“五比一争”,即比学习、比党性、比服务、比创新、比业绩、争先进,大力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提倡在岗位上比学习,比服务、比创新、比业绩,在党性教育中争先进,使党的先进性和党员的模范作用全部体现在日常税收工作中,在学、比、争的过程中提高各项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取得创先争优活动的实际效果,努力创造让税企满意的工作业绩。
编辑:杨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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