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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地税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初显成效

浏览量:1232   作者:规费股陈德勇  日期:2011/11/28

 

截至1125,陇川县地方税务局共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3.28万元,比上年实际征收数13.05万元有较大幅度增长,较好地完成了残保金代收试点工作。

为了确保陇川县地税局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陇川地税采取五项措施抓好残保金代收工作。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在8月底县地税局、县残联双方就代收残保金前期工作进行了协商,建立了代收工作协作配合机制;二是联合开展调查。地税人员在县残联的配合下对全县历年残保金的征收规模、缴费户数进行了调查,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并于829向县残联移送了辖区内各企业《税务登记名册》一份,予以残联提供参考;三是做好阵地宣传工作。在征收大厅设置了专门的咨询服务台,征收窗口人员逐一对缴费人进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四是做好应征数据对接。地税、残联双方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基础信息、核定信息进行反复核对,做到准确无误;五是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在代收过程中,征收窗口将代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县局,县局又与残联沟通联系,共同协商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了残保金代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编辑:王叶

 

文章来源:陇川地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