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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追授刘永全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决定

浏览量:2984   作者:  日期:2011/5/3

(2011年3月30)

 

 

刘永全,男,汉族,云南陇川人,196910月生,19887月参加工作,1996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陇川县教育局纪检组长,勐约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书记,生前系章凤党委书记(副处级)2010819,刘永全同志因积劳成疾,突发心肌梗塞倒在工作岗位上,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年仅41岁。

刘永全同志作为一名党的基层干部,扎根基层22年,恪守信念,一心为民,忘我工作,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为当地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刘永全同志是全省党员干部忠实践行“三个一”要求的先进典型,是广大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的榜样,是我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代表。省委决定,追授刘永全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

全省共产党员要向刘永全同志学习,学习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抢抓机遇的发展意识、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要以刘永全同志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一”要求,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在推进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建设,努力开创我省“十二五”科学发展新局面中作出新的贡献。

 

 

文章来源:陇川县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