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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地方税务局2010年代收工会经费创新高

浏览量:1365   作者:徐凤梅  日期:2010/12/23

2010年,陇川县地税局代收工会经费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德财预〔2010808号文件《关于及时足额拨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精神,从财政经费中统一匹配,统一代缴,确保了工会经费的应收尽收。截至1223,陇川县地方税务局共组织代收工会经费294.6万元,同比增长153.5%,增收178.4万元,再创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新高。

一是领导重视。局领导把代收工会经费工作摆上主要的议事日程,精心部署,经常进行有效督促。二是实行工会经费与税收同步征收的工作机制,做到与税收任务一同部署、一同征管,有效提高工会经费代收的积极性。三是做好费源管理,真正做到费源清楚、征收到位。四是相互沟通。地税局和县总工会领导经常在一起研究代收工作,互相支持,通力合作。五是加大工会经费征收工作政策的宣传,提高缴费人的缴纳意识,为工会经费的征收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编辑:杨鹏川

文章来源:县地税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