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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浏览量:6271   作者:53312400001  日期:2010/5/6

陇川县人民政府文件

陇政发2010123


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陇川农场:

  2009年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在州民政局的指导下,我县各级各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艰苦奋斗、求真务实、与时俱进,推动了新时期工作的新发展,开创了民政事业新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并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奋发进取、扎实工作,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发展和全面进步,经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县民政局等8个先进集体和金晓静等21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县政府号召全县各级各部门以及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民政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附件:陇川县2009年度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OO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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