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人民政府文件
陇政发〔2010〕123号
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陇川农场:
2009年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在州民政局的指导下,我县各级各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艰苦奋斗、求真务实、与时俱进,推动了新时期工作的新发展,开创了民政事业新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并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奋发进取、扎实工作,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发展和全面进步,经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县民政局等8个先进集体和金晓静等21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县政府号召全县各级各部门以及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民政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附件:陇川县2009年度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O一O年四月十四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