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人民政府文件
陇政发〔2010〕127号
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农业厅、德宏州农业局通知精神,2010年下达我县购机补贴资金220万元,为尽早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充分发挥购机补贴在农业生产中重要作用,现就开展好购机补贴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各乡镇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了加强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领导,搞好协调,严格按照购机补贴工作程序操作,切实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推进全县农业机械化全面发展,更好的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陇川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组长由人民政府李维献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农业局董树宝局长、县财政局寸待强副局长和县第四纪工委徐占伟书记担任,成员由各乡镇分管农业的副乡镇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农业局农机股,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局李学平副局长兼任,办公室联系电话:0692-7172437。
二、强化管理,规范操作
农机补贴的发放严格执行农业部、财政部制定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省农业厅制定的实施方案及其他相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管理,确保资金正确安全的使用。
三、把握时间,按时完成任务
购机补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使农民当年享受国家补贴购机当年就在农业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请各乡镇在1-2月份广泛宣传购机补贴工作的基础上,于
四、购机指标安排
根据前期各乡镇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后,农民报名购机的种类,确定了各乡镇的补贴指标(详见了附件),请各乡镇按照县乡级农机部门的十项主要工作任务积极组织落实,做到工作流程不减,并按时完成购机任务。
附件:陇川县2010年购机补贴指标
二O一O年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