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人民政府文件
陇政发〔2010〕49号
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川县行政机关
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州属驻陇各单位,陇川农场: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2010〕4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24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发〔2010〕83号)精神,为全面实施好我县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经县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联席会议研究,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陇川县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O一O年三月十五日
陇川县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省政府决定从2010年3月1日起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全面实施行政绩效管理、行政成本控制、行政行为监督、行政能力提升四项制度,着力打造效能政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2010〕4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24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发〔2010〕83号)精神,为全面实施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推行节俭理政,加强廉政建设,提高政府服务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重大意义
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是我省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新任务,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具体行动,是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是建设高效、廉洁政府的重要抓手,是继2007年构建法治政府、2008年打造责任政府、2009年建设阳光政府的延续和深化。在全县全面推进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有利于强化对政府绩效管理,加强对政府行政成本控制,严格对行政行为监督,努力用最小的行政成本实现行政效能最大化的重要举措;特别是对建立健全定位准确、配置合理、关系顺畅、权责统一的政府职能体系,确保政府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接受监督,围绕提高政府效能,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增强政府执行力、创新力和公信力,提高公众满意度、信任度,并有效引导公众关注积极参与政府自身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八届八次、州委五届十一次全会和县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切实解决行政效能和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努力把陇川建设成为富裕开放、和谐安宁的社会主义新边疆。
(二)总体要求:通过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使全县干部作风进一步改进,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干部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保证县委县政府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廉明、便捷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着力建设“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恪尽职守、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三、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政机关,包括县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州属驻陇各单位。
(二)主要内容
1.行政绩效管理制度
实施行政绩效管理制度,主要目的在于保障政府重要工作、重大项目的落实,实现政府工作最佳绩效。针对当前我县部分行政机关工作效能不够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够好、重大项目建设速度不够快等问题,全县行政机关要围绕全县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充分运用审计、督查和效益评价等手段,开展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重点民生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促使县政府把公共财政的投入、领导干部的精力,用在该用的地方,用得及时、用得合理,努力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效率、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和政府部门工作的效能。
2.行政成本控制制度
实施行政成本控制制度,主要目的在于厉行节约、节俭理政。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精神,全县行政机关要加强对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公务用车购置、会议、庆典及论坛、出国(境)和出省、出州、出县考察,以及楼堂馆所建设的管理,通过强化部门预算约束、细化部门内部控制、推行公务卡结算、规范政府会议和公车购置、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大力压缩公用经费和一般性开支,将公共财政资金更多地用于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今年,各行政机关要切实做到因公出国(境)经费零增长,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零增长,一律不新建楼堂馆所,会议、庆典、论坛和出省、出州、出县考察经费压缩20%。
3.行政行为监督制度
实施行政行为监督制度,主要目的在于以监督促效能,以制度推动廉政建设。针对当前部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的违纪违规、失职失责行为,全县行政机关要围绕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不断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加强风险防范;要围绕重要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行政行为。通过加强电子监察,开展源头治理,强化事前防范,切实防止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不规范、不勤政和不廉政行为,提高政府工作的效能。
4.行政能力提升制度
实施行政能力提升制度,主要目的在于提升政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针对我县部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领会上级决策不到位、执行效果不好,因循守旧、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工作作风不实、服务基层不够等问题,全县行政机关要围绕规范行政行为、强化目标管理、创新工作机制、搭建信息平台四个重点,通过建设学习型机关、推进公平公正履职、实行目标倒逼管理、推行一线工作法和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等多种措施,增强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领会决策、执行政策、开展工作、服务基层等方面的能力,夯实提升行政效能的基础。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突出重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08年、2009年,为全面推动责任政府四项制度、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县政府建立和调整充实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及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领导和办事部门,为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为全面实施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陇川县效能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为:
组 长:李正环 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张益伟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梁耀昌 县政府副调研员
杨恩增 县政府办主任
张 波 县政府办副主任
排有明 县监察局局长
孔建华 县人事局局长
李维刚 县发改局局长
任祖荣 县财政局局长
彭武清 县审计局局长
余德传 县政府法制局局长
成 员:张志平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成丽 县发改局副局长
尹兴华 县财政局副局长
谭晓玲 县审计局副局长
屈再富 县监察局副局长
常安宇 县人事局副局长
刀勒定 县政府纠风办专职副主任
许元在 县纪委监察局执法室主任
杨亚娟 县网管中心主任
方鸿杰 县政府办秘书股股长
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副主任张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仍以联席会议机制负责指导、推进、协调全县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落实。
办公室根据职能分工,分别设立行政绩效管理、行政成本控制、行政行为监督、行政能力提升四个推进协调工作小组:
1.行政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审计局局长彭武清担任,副组长由县审计局副局长谭晓玲、县发改局副局长李成丽、县财政局副局长尹兴华、县监察局副局长屈再富、县法制局局长余德传担任,成员由县审计局办公室、投资股、经责股、财金股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审计局投资股,办公室主任由余燕平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部门抽调。
2.行政成本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财政局局长任祖荣担任,副组长由县外事办主任石麻龙、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洪建川、县财政局副局长尹兴华、县发改局副局长李成丽、县监察局副局长屈再富、县人事局副局长常安宇、县审计局副局长谭晓玲、县编办专职副主任杨春梅担任,成员由县财政局办公室、行政政法股、经建股、政府采购中心、农业股、绩效评价股、社会保障股、预算股、监督检查股相关人员组成。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财政局行政政法股,办公室主任由唐灿华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部门抽调。
3.行政行为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排有明担任,副组长由县监察局副局长屈再富、县审计局副局长谭晓玲、县法制局局长余德传担任,成员由县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县政府纠风办、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综合室、执法室和县审计局投资股相关人员组成。工作小组下办公室于县纪委监察局执法室,办公室主任由许元在同志兼任,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部门抽调。
4.行政能力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人事局局长孔建华担任,副组长由县人事局副局长常安宇、县人事局副局长王明川、县编办专职副主任杨春梅、县监察局副局长屈再富、县政府法制局局长余德传、县网管中心主任杨亚娟担任,成员由县政府法制局、县网管中心、县人事局办公室、公务员管理股、工资股、人才服务中心、专业技术管理股相关人员组成。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办公室主任由赵红菊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部门抽调。
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作为建设为民、务实、高效政府的重要手段,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并作为基本工作内容确立下来,纳入目标管理和考核范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在实施法治政府四项制度、责任政府四项制度、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切实抓好本地、本部门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工作。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行政机关的“一把手”为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执行四项制度负总责。
(二)明确组织分工
为明确职责、落实工作,县政府决定,县政府实施四项制度联席会议,负责对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的组织协调,加大对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推行力度,县政府办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县监察局负责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具体分工为:行政绩效管理制度由县审计局牵头,会同县政府办、发改、监察、财政等部门共同推进;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由县财政局牵头,会同县政府办、监察、发改、人事、外事、编制、审计等部门共同推进;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由县监察局牵头,会同县政府办、法制、审计等部门共同推进;行政能力提升制度由县人事局牵头,会同县政府办、网管中心、监察、法制等部门共同推进。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宣传报道工作。其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站在我县发展全局的高度,打破部门局限,调动、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完善有效的协调机制,共同推动制度的落实;县发改局、法制局等部门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配合牵头部门完成好相关任务,确保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并尽快取得实效。
五、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一)认真抓好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对实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四项制度”执行有力、落实到位、抓出成效,县政府将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2010〕4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24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陇川县人民政府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实施细则、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细则、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细则》,从制度上保证四项制度的顺利实施。3月底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根据县政府制定的实施细则,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四项制度的内容具体化,完善配套措施,抓紧组织实施。各部门要在3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上报县政府办公室。
(二)认真组织宣传学习
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对推进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重要作用。既需要全县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努力,也离不开全社会方方面面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各行政机关要采取措施做好四项制度的宣传学习工作。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和教育培训工作。各单位学习情况于4月30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要通过学习培训,努力使全县各行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掌握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切实增强各行政机关落实四项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新闻管理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要围绕主题,突出宣传重点,创新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要发挥各类媒体的优势,组织开展对制度的深入解读、系列报道和案例分析。要充分挖掘工作亮点,注重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也要敢于曝光负面典型,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促进工作落实。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抓出实效
加强监督检查是确保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贯彻落实取得实效的重要方式,县政府办、监察局、法制局是监督检查职责的主要承担者。县监察局负责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举报、投诉、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网络,公布投诉电话,围绕制度实施的目标进度,实施动态监控,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监督检查,结合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的实施,对各乡镇、各部门不执行或落实不力的进行问责。县政府办、县法制局也要组织各方力量,适时对全县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充分运用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监督形式,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全县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稳步实施。
为及时全面掌握各乡镇、各部门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全县实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月报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从4月份起,每月3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上月实施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县政府办。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