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卫生监督大队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陇川县卫生监督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陇川县卫生监督大队在上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卫生许可工作,受理卫生许可申请并组织现场验收;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学校卫生监督、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等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以及有关工程卫生监督,卫生法治宣传,卫生监督人员培训与管理相关科学研究,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卫生监督执法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陇川县卫生监督大队实有编制11个,其中参公管理编10个,机关工人编1个。2017年在职在编人员11人,其中在岗卫生监督员9人,借调2人;聘用卫生监督协管员4人。较上年无变动。合计人数15人,其中性别:男性10人,占67%;女性5人,占33%。学历结构为:本科8人,占53%;大专7人占47%。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决算基本情况,2017年财政拨款决算收入1276300.00元,比上年1153700.00元增长12.26%,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支出1370147.95.00元,比上年1225700.00元增长14.39%,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支出及日常办公经费抽检费用等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9649.7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941588.2元,用于日常办公费、差旅费等的商品服务支出334353.5元,住房公积金支出93708.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总支出41571.2元,与2016年的总支出41558.12元基本持平。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80000.00元,决算支出41571.2元,减少48%,2017年人均支出4000.00元。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17年会议支出280元比2016年的130元增加150元,增加53%。人均支出25元。
(3)培训费支出情况:2017年会议支出14400.00元,2016年支出13530.00元,增长6%,培训了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及卫生知识进校园等卫生知识培训,培训人数360人,人均支出4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指的是公开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使用情况。
第一部分 陇川县卫生监督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陇川县卫生监督大队在上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卫生许可工作,受理卫生许可申请并组织现场验收;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学校卫生监督、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等相关卫生执法监督工作,以及有关工程卫生监督,卫生法治宣传,卫生监督人员培训与管理相关科学研究,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卫生监督执法保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卫生许可证发放情况
(1)、公共场所
2017年,全年共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82户,其中旅店业25户,理发美容业39户,公共浴室(包括洗头、足浴店)10户,文化娱乐场所8户;校验35户,注销14户、变更7户。全年共办理公共场所行政许可138户。
(2)医疗机构
2017年,全县共新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户(延续1户、新办2户),其中个体诊所1户,民营医院1户,医务室1户;共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户。变更8户。校验86户。
2017年,全县共申请办理放射服务执业许可证1户,校验放射服务执业许可证2户。
2017年,全县共申请办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1户。
2017年,全县共新申请办理医师执业注册许可17人,全年共发放医师执业许可证17人,变更32人。
2017年,全县共受理护士延续执业注册12人,变更10人。
2017年,全县共新申请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许可1人,变更1人。
2、医疗卫生监督工作情况
开展医疗机构现场审核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依法执业,严厉打击集贸市场流动牙医摊点,效果显著,认真做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督检查和信息上报工作,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认真开展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3、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等卫生监督工作情况
立案查处16起卫生违法行为,办结案16起,处罚37100.00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陇川县卫生监督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陇川县卫生监督大队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0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卫生监督大队2017年度收入合计12763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6300.00元,占总收入的100%。2017年财政拨款决算收入1276300.00元,比上年1153700.00元增长12.26%,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卫生监督大队2017年度支出合计1370147.95元。其中:基本支出1157460.25元,占总支出的84%;项目支出212687.7元,占总支出的16%。2017年支出决算支出情况1370147.95元,比上年1225700.00元增长14.39%,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支出及日常办公经费抽检费用等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大队的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57460.2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7909.62元,增长15%,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工资等费用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住房公积金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大队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2687.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470.76元,减少5%,主要原因分析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管人员工资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包等工作任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卫生监督大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964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6%。与上年对比增加148394.51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17年人员工资等费用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6964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卫生监督人员工资福利支出941588.2元,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商品服务支出334353.5元,住房公积金93708.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卫生监督大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000元,支出决算为41571.2元,完成预算的5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028.2元,完成预算的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543.00元,完成预算的1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支出费用比预算数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基本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04.08元,增长2.6%,增加的原因为公务用车洗车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91元,下降4.5%。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028.2元,占65%;公务接待费支出14543.00元,占35%。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028.2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无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028.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卫生监督大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543.00元。
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4543.00元,主要用于州级卫生监督及上级卫生计生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卫生监督工作时产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卫生监督大队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7460.2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7909.62元,增长15%,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工资等费用支出增加。其中: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890154.00元、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173598.25元,住房公积金支出93708.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陇川县卫生监督大队资产总额1066811.26元,其中,流动资产98553.83元,固定资产968257.43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4935.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800.00元,2017年报废报损资产19项,账面原值7264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固定资产增加采购13项,账目原值488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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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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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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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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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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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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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066811.26 |
98553.83 |
968257.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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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79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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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446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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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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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9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920.00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说明事项。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持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附件: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导出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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