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约乡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停放车辆或占道经营的公告
各沿街经营户、流动摊主、广大群众朋友:
为进一步规范街道车辆停放,确保消防、生命抢救通道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
一、严禁在进街道右侧干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占道经营、堆放杂物;
二、对占用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生命抢救车辆通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当事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必要时对车辆进行现场拖移,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拒不改正的,将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拒绝、阻碍有关人员执行本公告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三、各经营户、流动摊主、广大群众朋友应当自觉维护消防、生命抢救通道的畅通,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可向勐约乡人民政府举报(举报电话:0692-7922213);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勐约乡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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