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2019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实施方案》是根据2019年1月23日陇川县财政局《关于下达专项资金的通知》陇财预〔2019〕213号及德财农〔2018〕117号文件,下达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费10万元,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方案。
目的是为确保陇川县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有效防治林业有害生物蔓延,减轻林业有害生物对林业生态的危害。
建设内容:一是完成2个乡(镇)、1个林场的薇甘菊除治示范地建设400亩,除治资金6.4万元(160元/亩)。其中陇把镇200亩、除治资金3.2万元,景罕镇100亩、除治资金1.6万元,林场100亩、除治资金1.6万元。二是购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农药1.6万元(零星除治)。三是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工作经费2.0万元。
防治标准:防治区内薇甘菊残存率为≤5%,且攀援率为0。
验收时间:防治完成后20-30日内,由林业站完成实施单位或个人防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附件: 陇川县2019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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