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

陇川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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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监督索引号53312400662701000

 

 

陇川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陇川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陇川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

5.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责本辖区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7.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8.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和陆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

9.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

10.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11.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

12.负责林业科技、教育的管理工作。

13.承办陇川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为建设生态林业提供保障。

1.以确保林业持续发展为重点,加大林政管理工作力度。

2.以保护森林生态安全为重点,加大森林防火工作力度。

3.以推进专项行动为载体,促进“平安林区”创建工作。

4.以检疫为重点,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5.以提高管护质量为目的,扎实推进森林生态效益和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偿工作。

〈二〉推进人工林精准提质增效,促进林产业发展。

1.做好苗木培育工作,提升林产业建设质量。

2.着力抓好重点项目建设、项目申报和项目资金兑付,稳步推进林产业建设。

3.扎实开展和巩固退耕还林工作。

4.加大林业科技工作力度。

〈三〉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全面深化林业改革任务。

1.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2017年来,新增确权发证5个村民小组,林权证217本,宗地数516个,面积9410.52亩。完成林权证错误更正39本,71个宗地,面积10467.83亩。补(换)发证17本、39个宗地、面积3730.2亩。拆分宗地发证11本,宗地24个,面积5501.39亩。办理林地继承赠予3宗、发证3本,面积为1524亩。受理林权流转变更登记,面积2713.9亩,流转金额2317571.00元,宗地数55宗,发证22本。办理林权抵押登记3022.31亩,40个宗地,完成林权抵押贷款26853400.00元。

2.国有林场改革稳步推进。

〈四〉认真抓好项目实施,稳步推进农村能源建设。2017年我县农村能源建设目标任务为太阳能热水器1000户,节柴改灶1300户,补助资金共计1390000.00元。根据任务积极制定了《2017年农村能源项目实施方案》,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将项目建设任务以县政府文件下达到各乡镇,全年节能灶建设1300户已完成,太阳能建设1000户已落实857户,收取农户自筹款559户,现已安装146户。

〈五〉加强巡护监测管理,抓实自然保护区建设。

一是积极助自然影像中国、美丽生态德宏项目实施,在保护区野外安装红外相机2个点8台,安装监测设备陷阱相机4个点12台,野外拍摄2次。二是结合开展打击破坏森林生态及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与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清理整治保护区内违建设施和人为活动,开展巡护280人次,共清理排查166户牛羊圈,成功拆除窝棚149间,没收捕鸟扣7套,捣毁狩猎架1个,查获民用火药枪1枝。三是积极组织改变林地用途地块植被恢复工作,恢复面积15亩,共栽植千果榄仁212棵,拐枣树100棵,重阳木100棵。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陇川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陇川县林业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5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6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林业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49635018.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635018.2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26.51%,主要原因分析: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林业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27982391.76元。其中:基本支出7759914.27元,占总支出的27.73%;项目支出20222477.49元,占总支出的72.2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7.54%,主要原因分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3163220.30元,同比减少90.26%,农林水事务支出减少2502389.20元,同比减少11.4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59914.2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98%,主要原因分析:与上年相比,退休支出减少3163220.30。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林业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222477.4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72%,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增加,兑付资金增加如退耕还林现金补助兑付、完善退耕还林项目兑付、天然林停伐农户补助兑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农户补助及护林员劳务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林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27982391.76,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减少7.54%,主要原因分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8499.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5%。主要用于重点项目前期调查规划支出、州级林产业示范项目县级配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41435.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活动开支、死亡抚恤等

3.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6757025.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15%。主要用于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森林管护补助、退耕补助等

4.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9444959.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49%。主要用于农村能源建设、森林培育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产业化建设、生态护林员补助等

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304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林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80200.00元,完成预算的200.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5100.00元,完成预算的205.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5100.00元,完成预算的19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车辆修理、开展图斑核查工作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59800.00元,下降24.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9900.00元,下降30.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9900.00元,下降16.2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控部门“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5100.00元,占57.29%;公务接待费支出205100.00元,占42.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51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51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火、林业执法、林业产业开发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51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51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森林资源管护、林业产业开发、林业技术推广、森林防火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林业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9310.0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9.24%,主要原因分析:与上年相比,购买苗木等专用材料支出减少1907159.99。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发放林场职工劳务费、开展森林抚育和森林资源管护发生的公务用车维护费及租车等发生的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陇川县林业局资产总额46482120.62元,其中,流动资产29541417.96元,固定资产16940702.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652039.6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3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出租房屋0平方米。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6482120.60

29541417.96

16940702.66

10977863.09

1179200.00 

0.00

4783639.57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0,23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2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8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02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森林植被恢复费选聘贫困人口开展生态护林项目:通过选聘贫困人口开展生态护林工作,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同时给建档立卡人口提供就业机会,促进脱贫攻坚工作,本年度严格按实施方案推进项目实施。

2.退耕还林项目:本年及时补助发放给受益农户,促进退耕还林政策后续管护。

3.森林抚育项目:通过实施项目,提高群众植树造林积极性,提高森林覆盖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森林抚育:森林抚育又称林分抚育,是指从造林起到成熟龄以前的森林培育过程中,为保证幼林成活,促进林木生长,改善林木组成和品质及提高森林生产率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包括除草、松土、间作、施肥、灌溉、排水、去藤、修枝、抚育采伐、栽植下木等工作。

2.森林植被恢复费指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各项建设工程需要占用、征用或者临时占用林地,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批准,用地单位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上交的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12400662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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