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关于2022年6月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陇川县天旺机制木炭厂建设项目)

浏览量:5776    作者:环评股 日期:2022/6/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作出审批,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61-202268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692-7178167

   真:0692-7178067

通讯地址: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章凤镇三象北22

   编:678700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陇川县天旺机制木炭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陇川县景罕镇罕等村委会半坎小组30

建设单位

陇川县天旺机制木炭厂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璟恒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000m2,总建筑面积526.1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原料库、产品库,配套设置员工办公生活设施等年生产机制木炭648t,副产品木焦油19.44t,木醋液64.8t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间存在的主要污染为:施工及运输时产生的扬尘、燃油机械废气及焊接废气;施工设备施工噪声及进出厂车辆产生的运输噪声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建筑垃圾、开挖土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2、本项目运营期存在的主要污染为:二氧化硫(气体)、氮氧化物(气体)、无组织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异味及食堂油烟;工作人员生活废水;设备噪声;固废为炉渣和除尘设备除尘灰、除尘污泥,人员生活垃圾,人员餐厨垃圾、产品包装废材、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污泥、筛分工序筛出的砂石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扬尘:施工场地洒水降尘,避开大风天气施工,扬尘通过自然扩散后无组织排放

2、运输车辆废气:施工运输车辆所产生污染在空气中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无组织扩散

3、焊接废气:区域自然扩散沉降后无组织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手废水和地表径流。

施工人员洗手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采用收集桶收集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

本项目区内有一个自建鱼塘,地表径流排入鱼塘中,收集施工期厂区内的地表径流,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优化施工方式,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高噪设备尽量布置于场地东侧。

2、运输车辆在进入施工区附近区域后,要适当降低车速,禁止鸣笛。

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

4、禁止夜间施工。

(四)固体废弃物管理措施

1、开挖土方:全部回填

2、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部分出售给废品收购站,其他不可回收的部分用于项目区场地低洼处回填。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

4、旱厕粪便:项目施工期设置1个简易的临时旱厕供施工人员使用,委托周边农民定期清掏作为农家肥,施工结束后拆除旱厕。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烘干炉、制棒机、炭化窑废气:炭化窑产生的烟气经密闭管道全部输送至烘干机处重复利用后经旋风除尘器和二级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粉尘:无组织排放;

3、厨房油烟:处理效率不低于60%的抽油烟机净化;

4、异味:木醋液、木焦油堆存会产生异味,通过耐酸耐腐蚀的密闭玻璃钢储罐收集,及时出售减少存储量等措施处理后排放量较小,呈无组织排放;生活废水通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产生极小量异味,呈无组织排放。

5、挥发性有机物:机制木炭生产过程中,项目原料在炭化窑、烘干窑中干馏炭化产生的废气中含木煤气,木煤气的主要成分为烃类、氢气、一氧化碳等,属于清洁能源,燃烧生成H2OCO2。木煤气在烘干机、炭化窑生产过程中,设备属于密封性连续生产,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大部分已在生产线上燃烧,因生产设备密闭性问题产生木煤气逸散的可能性较小,因此木煤气逸散量较小,通过自然扩散无组织排放。

6、运输处理尾气:项目建成后,运输原辅材料时,运输车辆会产生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NOXCOCHX等,呈无组织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混合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运用于农田农作物施肥,不外排。

2、二级水膜除尘器废水:产生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烘干机、制棒机、风机、螺旋输送机、绞龙、炭化窑噪声,噪声源在7090dBA)之间,采用减振、厂房隔声方式降低其噪声值。

(四)固体废弃物管理措施

1、炉渣和除尘灰:定期清掏沉淀池底泥后暂存炉渣堆场,出售给绿化公司作或周边农民作为农家肥使用。

2、生活垃圾:通过移动加盖垃圾桶收集后可回收的回收,不可回收的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

3、餐厨垃圾:通过移动加盖垃圾桶收集后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

4、产品包装废材:通过移动加盖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可回收出售的出售给废品收集站,不可回收的运送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

5、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于农作物施肥。

5、砂石等杂质:采用封闭式垃圾桶收集后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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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陇川县天旺机制木炭厂关于同意公开环评文件的情况说明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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