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陇川县清平乡重点项目的建设,我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8〕278号)的要求,编制完成了《陇川县清平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第一次修改)》(以下简称《修改方案》)。现将《修改方案》)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规划修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一)规划修改的合法性
按照《云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技术要求》等文件要求,陇川县于2018年9月开展清平乡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工作,评估报告经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原陇川县国土资源)、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德宏州国土资源局)审查论证通过。清平乡现行规划评估综合得分86.79分,其中用地规模指标执行情况91.72分,大于85分,且基本农田达到了上级下达指标要求,耕地保有量达到上级下达指标要求,根据《云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技术要求》,已达到规划修改的标准,可以进入适时修改程序。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出具《德宏州国土资源局关于陇川县清平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同意开展清平乡规划修改工作。
(二)规划修改的合理性
本次规划修改,围绕清平乡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出发点,保障清平乡重点项目的建设用地需求,提高建设用地指标的使用效率,使建设用地的布局更加合理。
二、规划修改的必要性
科学的规划是建立在对土地利用的区位选择与市场社会经济规律相适应性的基础上,并能保障土地资源的高效合理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远期指标具有战略性和指导性,由于影响土地利用的因素在不断变化,也难以准确把握,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规划实施期间,由于清平乡建设用地指标不足,导致麻栗坝灌区(清平泵站)、南宛湖温泉旅游度假区、清平农贸市场3个重点项目无法落地实施。为保障清平乡拟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开展《陇川县清平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迫在眉睫。
三、《修改方案》涉及项目基本情况
清平乡本次规划修改,涉及导致麻栗坝灌区(清平泵站)、南宛湖温泉旅游度假区、清平农贸市场,共计3个项目。
四、《修改方案》调整情况
(一)规划指标调整情况
本次规划修改,清平乡需要布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9.09公顷、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18.88公顷、新增交通水利用地指标0.21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3.35公顷。清平乡拟建项目的用地指标需求难以在本乡内部得到平衡。
因此,将陇川县户撒乡16.6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和13.84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调至清平乡使用;对陇川县清平乡追加县级预留建设用地指标2.23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1.81公顷。
(二)建设用地布局修改方案
1、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修改方案
(1)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调入
本次规划修改,清平乡需调入新增城乡建设用地的拟建项目共计2个,为:清平乡农贸市场、南宛湖温泉旅游度假区,共计调入新增城乡建设用地18.77公顷,涉及9个调整地块,地块编号为TR20180002~TR201800010。
调整前,调入地块在现行规划中,规划为农用地面积18.77公顷,其他土地2.64公顷。其中,规划为耕地3.35公顷,规划为林地11.68公顷,规划为其他农用地1.10公顷,规划为自然保留地2.59公顷,规划为河流水面0.05公顷;调整后,全部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规划地类调整为农村居民点用地18.77公顷。
(2)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调出
本次规划修改,户撒乡涉及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调出项目2个,为户撒刀文化产业园、陇川县芒东垃圾中转,共计调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16.58公顷,涉及2个调整地块,地块编号为TC20180002、TC20180003。
调整前,调出地块在现行规划中,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规划地类为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6.58公顷;调整后,规划为水田2.41公顷、旱地11.43公顷、园地0.11公顷、林地0.96公顷、其他农用地1.67公顷。
2、交通水利用地布局修改方案
(1)新增交通水利用地调入
本次规划修改,清平乡需调入新增交通水利用地的拟建项目共计1个,为蕨叶坝泵站,共计调入新增交通水利用地0.16公顷,涉及1个调整地块,地块编号为TR20180001。
调整前,调入地块在现行规划中,规划为农用地面积0.16公顷,全部为林地;调整后,规划为交通水利用地0.16公顷,规划地类为水工建筑用地。
(2)新增交通水利用地调出
本次规划修改,清平乡涉及新增交通水利用地调出项目1个,为麻栗坝水库工程,共计调出新增交通水利用地0.21公顷,涉及1个调整地块,地块编号为TC20180001。
调整前,调出地块在现行规划中,规划为交通水利用地,规划地类为水工建筑用地,面积为0.21公顷;调整后,规划为林地0.21公顷。
3、建设用地性质调整方案
清平乡南宛湖温泉旅游度假区、户撒乡陇川县芒东垃圾中转,均由于线状地物影响,导致2个地块涉及性质调整,面积共计0.14公顷。
南宛湖温泉旅游度假区项目因为线状地物而导致0.09公顷的建设用地性质调整,地块编号为XZ20180001,调整前规划为交通水利用地(公路用地),调整后需要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
陇川县芒东垃圾中转因为线状地物而导致0.05公顷的建设用地性质调整,地块编号为XZ20180002,调整前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后需要规划为交通水利用地(公路用地)。
(三)建设用地管制区调整情况
本次规划修改后,清平乡有条件建设区面积未增加,符合《云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技术要求》(云南省国土资源厅,2016年5月)的要求。
五、《修改方案》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影响
规划修改后,陇川县清平乡耕地保有量为2950.23公顷,较修改前减少3.3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仍为2556.26公顷,较修改前未发生变化;建设用地总规模为546.51公顷,较修改前增加18.7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320.56公顷,较修改前增加18.86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42公顷,较修改前未发生变化;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225.95公顷,较修改前减少0.14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21.58公顷,较修改前增加18.72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为18.85公顷,较修改前增加16.08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3.40公顷,较修改前增加3.35公顷。陇川县户撒乡耕地保有量为4945.19公顷,较修改前增加13.8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仍为4533.15公顷,较修改前未发生变化;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034.51公顷,较修改前减少16.5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624.33公顷,较修改前减少16.63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5.77公顷,较修改前未发生变化;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410.18公顷,较修改前增加0.0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5.25公顷,较修改前减少16.58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为5.12公顷,较修改前减少16.58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1.22公顷,较修改前减少13.84公顷。
特此公告。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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