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公安局

关于对陇川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93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8789    作者: 日期:2020/7/2


 

尊敬的姚永留、雍英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帮助协调解决陇把镇边境反走私经费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自边境反走私工作开展以来,陇把镇在全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中所取的成绩,得到了县委常委领导及县打私办的肯定。特别是龙安会议会,县委李林山书记高站位、高标准部署推进了全县打私工作,强化了经费保障,把打私工作提升到政治任务的高度给予全力保障,预算安排2019年打私经费2000万元,截至12月份拨付打私工作经费1653.92万元。

2020年疫情防控以来,全县打私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反走私工作力度有所减弱。截至520日,全县查办各类涉私案件420件,同期下降135% ;打处涉私人员195人,同期下降36.92% ,查处货物案值773.83万元,同期下降0.8%20197-20204月上缴无主走私案件罚没收入573.17万元,根据《陇川县反走私综合治理暂行规定》(陇政发【201961号)要求,应按70%比例分配,安排打私经费401.22万元。按照统筹安排、保障主战、兼顾其他的原则,从4个方面予以保障和安排:一是由打私办统筹的经费,用于涉私暂扣车辆管理费,边境沿线挖沟断路及阻拦设施建设经费;二是对重点乡镇的保障经费;三是非县财政供养单位的办案经费保障;四是县财政供养单位办案经费保障和机动经费保障。

 

 

陇川县公安局

202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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