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400345101000
陇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陇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陇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部门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管理辖区交通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交警大队在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及支队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主动担当,认真履职,开展好了各项业务工作。
1、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2018年,大队按照县局和支队的统一部署,持续组织开展了酒驾、毒驾、货车超限运输、农村微型面包车超员载客及“百日攻坚”等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一年来,全县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2647起,人均查处1421起,(简易21482份、一般962份),其中无牌无证997起,无证驾驶1147起,涉牌涉证3起,饮酒驾驶43起,醉驾21起,暂扣车辆2546辆,行政拘留41人。
2、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2018年,陇川交警大队全面落实道路交通事故各项工作措施,坚持日常管理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确保了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稳中有降。2018年,陇川县辖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934起,与去年同比上升11.47%(去年1735起),造成32人死亡,与去年同比下降13.51%(去年37人),1051人受伤,与去年同比下降18.97%(去年1297人),直接经济损失473670元,与去年同比上升28.83%(去年367676元)。全县连续8年未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在2018年全省交通案件质量考评成绩中,陇川大队综合排名全州第一名,全省第七名。
3、认真开展好车驾管业务。截至2018年12月,全县共拥有机动车67508辆、机动车驾驶人69143人,2018年,共办理车驾管业务共47511份;其中,办理机动车业务共35775份,办理驾驶证业务共11736份。
4、积极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2018年,大队联合安监局、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对辖区道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年共排查整改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路段22条公路,排查道路里程238.104公里,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190.905公里,完善和更新县、乡公路和村寨道路安全标志标牌500余处(其中2017年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勐约至勐养沿江公路79公里路段,今年完善更新标志标牌300余处)。排查出事故黑点黑段隐患点8个。
5、抓实“放管服”落到实处。一是实现部分车管业务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减少群众出行时间和出行成本,真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二是最大限度让群众在网络上、电话中、掌心里办理交管业务,提升交管服务效率。三是稳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改革。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充分利用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依法化解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2018年,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案件175件,调解成功达成协议159件,调解成功率90.86%,涉及人数371人,涉及金额666.9734万余元,提供交通事故赔偿咨询服务378人次。
6、扎实推进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按照要求,扎实推进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陇川县共有在册黄标车1087辆,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淘汰1069辆;未淘汰18辆,其中盗抢1辆、专业作业车3辆、进口车辆12辆、环保部门认定为放合格非黄标车2辆。
7、积极推动交管智能化建设。一是大队于今年建成指挥中心平台,集合了指挥调度、视频监控、违法采集等功能,新建违停抓拍系统12套,2个路口电子警察系统,道路卡口系统1套,新建2个红绿灯智能信号控制系统路口,更新5个红绿灯路口智能信号控制机。二是积极探索“互联网+”服务平台。通过“微创新”开展交管工作,提升工作效能。在今年的“十一黄金周”陇川目瑙纵歌狂欢节活动期间,陇川交警利用APP—微信和微信定位导航系统相结合,设计出微信二维码扫码导航泊车小程序,让游客通过扫描二维码轻松找到车位,通过小程序应用“十一”期间,为广大游客驾驶员提供了近3000个停车位,有效疏导了车辆2000辆次。大队还将“微创新”用于外籍车辆管理,作为首家推广“智慧平安锁”对边境车辆进行管控的大队,通过对备案缅籍车辆安装安防定位系统,实现了对缅籍车辆的无缝动态管理。三是推广轻微违法行为积攒免处罚。在摩托车安全头盔专项治理行动中,推出了“借头盔、送安全”这一人性化的执法措施,同时对于轻微违法的驾驶员大队借助微信平台,让违法当事人在朋友圈曝光自己的违法行为,通过朋友点赞,积满20个赞,就可免于处罚。教育了违法者本人的同时也改变了群众对交警执法“只会罚,只认钱”的错误认识。实现了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丰收。打造多元化智能公安交管服务。不断强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功能的推广应用工作,实现了网上补换领牌证、自助处理交通违法、自助预约驾驶人考试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初步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
8、积极开展好脱贫攻坚工作。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大队挂钩的户岛村建档立卡户共102户,2018年12月14日第三方已对建档立卡户进行验收,目前正在等待验收结果反馈。
9、强化队伍建设。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十六字”方针,围绕省厅建设“四铁队伍”的总目标,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廉政建设和日常管理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队伍战斗力、凝聚力,保持队伍安全和零违纪,为做好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供坚实的队伍保障。
10、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大队紧紧围绕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和“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等宣传主题,2018年,大队共出动宣传车45辆次,出动宣传警力120人次,进乡镇村寨15次,进社区2次,进单位5次,进学校36次,受教育人数达4万余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8年度收入合计16746882.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78669.84元,占总收入的96.6%;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568213.03元,占总收入的3.4%。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768833.72元,增幅为109%,主要原因为人员正常调资,及下达黄标车省级补助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8年度支出合计15120724.87元。其中:基本支出6741359.20元,占总支出的45%;项目支出8379365.67元,占总支出的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329846.32元,增幅为94%;主要原因为人员正常调资,及黄标车省级补助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41359.2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230320.2元,增幅为49%,主要原因为人员正常调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日常公用经费人均年支出521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379365.6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99526.12元,增幅为155%;主要原因为黄标车省级补助经费、自养人员工资、非税收入安排征管成本支出等。黄标车治理淘汰1069辆,支付黄标车补贴3633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34132.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与上年对比增加7563933.65元,增幅102%,主要原因为人员正常调资,及黄标车省级补助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0317660.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3156.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363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主要用于黄标车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503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0000元,支出决算为137100.82元,完成预算的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7100.82元,完成预算的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至2018年车辆修理费未结账,2018年公务接待费未结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40554.74元,增长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7379.74元,增长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825元,下降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核销预付的油料款。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7100.82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7100.8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7100.8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93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主要原因为年初预算调整,按年初预算列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水费、电费、通讯费、办公费等日常公用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资产总额13377335.21元,其中,流动资产2734508.38元,固定资产10642826.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3103838.32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04.5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33586.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838.46平方米,账面原值717827.05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436831元;报废报损资产93项,账面原值244299.5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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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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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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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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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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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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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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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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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3377335.21 |
2734508.38 |
10642826.83 |
5384536.51 |
2154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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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383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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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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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8504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85043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2018年未开展部门绩效自评。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自养人员75人(交通协管员69人,临时工6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2400345101111
[附件: 交警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2019101403390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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